林清尧一愣,针尖错开,扎进拇指里。
细小的血滴聚出来,沁在指尖。
傅程皱眉:“怎么这么不小心。”
林清尧随手抽了张纸巾:“没事,擦掉就……”
指腹传来温热湿润的触感,心尖似乎颤了一些。
她抬眸,傅程含着她被扎伤的指尖,好一会才离开。
林清尧怔了半晌,看着那根还带着浅薄水光的手指,血已经止住了。
“你干嘛?”
他嘴角一侧往上勾,把她手里的纸巾拿过来,仔仔细细的把她的手指给擦干净。
“唾液能止血。”
说的一本正经,仿佛真的没有掺杂一丝别的心思。
林清尧收回了手,也没再说什么。
将针绕过去,打了个结,用剪刀剪断。
“好了。”
傅程接过看了一眼。
针脚算不上好,缝补的痕迹也很明显。
他这件衣服是深灰色的,林清尧没有找到同色号的线,就直接用的黑色。
看上去就像皮肤上有条很明显的伤疤。
突兀的不行。
林清尧有点不好意思,傅程的衣服不是四位数就是五位数,自己的手艺实在有点拿不出手。
“好像不是很好,我再帮你改改……”
她话音刚落,傅程已经把那件外套穿上了。
缝补的位置正好在袖口上,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八的个子,手长腿长,因为经常运动的缘故,肌肉也是紧实的,瘦而不柴。
穿什么都好看。
这件有了瑕疵的外套穿在他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就好像袖口那个缝补的痕迹是独特的设计一样。
“好看。”
林清尧被他这么直白的夸,微抿了唇,脸一红,她把多余的线缠绕回线筒上:“用同色的线效果应该更好。”
他微俯了身,笑意中掺着几分轻佻:“我说我穿着好看。”
……
乡下不同于大城市,平时也没什么好的娱乐消遣。
熟悉的房间熟悉的床,林清尧睡的很好,一直到太阳升了她才起床,床的一侧已经凉了下去。
她洗漱完出去,客厅和厨房都没有人。
桌上的手机响了几声。
是方音打来的。
沉吟片刻,她还是按下了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