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旁边,不坐。
他的对面,更不坐。
不想挨着他,也不想看着他。
“是吗?”凌野说,“我以为就只是影响精子形成呢。”
我翻了个白眼,又给这人贴上了“低俗”的标签。
周映他们都过来了,五个人一起吃晚饭。
我问周映:“值日那事儿到底真的假的?”
“真的啊。”周映说。
“那今天晚上……”
“啊,”周映了然,“今晚这顿是程哥做的,他醒酒之后说你今天刚来,休息休息,他替你。”
我感激地看向了程老板。
他这个老板,虽然看起来整天迷迷瞪瞪的,但人应该还不错。
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不过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这顿饭是凌野做的,那句“休息休息,我替他”也是他说的。
做好事不留名。
这小子挺行。
第6章
我对凌野是有偏见的,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话要投机,也不能太有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我所谓的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么恶心人的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我不爱听他说话。
因为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爱搭理他,大部分时间我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我跟故事没缘分的时候,就开了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我观察,住在“岛”里的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里住的时间最短的是那个叫李崇的,来了一个多月,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我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的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一般来说,我看不懂一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牛逼,肤浅的我读不懂罢了。
李崇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我保守估计,他一天得抽一盒。
有时候我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当我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了三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我问给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了吧?”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经是一个挺火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劈腿了,姑娘直接揍了那主唱一顿,然后从此封心锁爱,来当起了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