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林渐不敢置信地看着栾云晔,垂眸看了一眼自己的食指,微微蹙眉。

右手食指的指尖,早已痊愈,只留下一点点白色的印记。是十年之前, 蹲在假山后面,被一个不知名的小女孩咬出血后留下来的。

林渐记得那个女孩曾与自己相依相伴,度过了童年之中一段最孤独的日子,直到后来女孩突然有一天不见了,自己遇到了二哥。

记得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显然总是受人欺负,满眼防备,还咬了自己的手。

为何时隔十年,在完全不同的地方,面对着完全不同的人,却会发生这样相似的事情?栾云晔为何突然要自己咬他的手?

今时今日,只是一切都反过来了,但这一切实在是太像。若非当初与自己相伴的是个女孩,林渐几乎就要怀疑自己遇上的人就是栾云晔。

一切反过来了?当年的女孩?……林渐的脑海忽然好像天被撕裂开了,垂眸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女装。

“咳……”一阵夜风吹来,林渐咳嗽一声,打了个寒噤。

栾云晔听闻身边的人咳了一声,将自己的外衣解下披在林渐身上,把林渐紧紧抱住:“我们回去。”

林渐被栾云晔搂着回到长秋殿,进门便反客为主把栾云晔按到凳子上:“云晔你坐着,我去给你倒杯水。”

林渐这辈子醉酒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但是根据自己醉酒的经验,人喝醉了容易口渴,而且喝水多多少少能够解解酒。林渐希望给栾云晔喝几口水,他能稍微清醒一点。

林渐刚一转身,冷不防就被栾云晔从身后抱住:“不许走。”

栾云晔喝醉了像个不讲道理难缠的孩子,林渐无奈,温声道:“我不走,我只是去给你倒水。”

“月儿……”栾云晔把头靠在林渐的肩上,轻声喃喃道,“别走……”

林渐感觉自己的肩膀一沉,低下头,见栾云晔靠在自己肩上,阖着眼眸。只见长长的鸦色睫羽,掩着因为酒醉而微微泛红的眼眼睑。

“云晔?”林渐试探着轻轻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