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这个网站,看到这个视频的人,好像都在迟疑,在观望。
毕竟……
毕竟他们在网络上叫嚣着要杀死彭书韦,可如果真的递给他们一把刀,他们十有八九是不敢动手的。
因为谁都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即便对方是个杀人犯,但只要对方此时此刻什么都没干,你拿刀去杀了人家,那你就犯法了,就要负刑事责任。
毫无理由的故意杀人,冲动杀人,无期或者死刑在等你。
你杀人了,这一点并不会因为被杀之人是罪犯而改变。
……
所以在看到网页上说的,“审判权在你手中,点下a,杀死他,点下b,救他”时,很多人还是会迟疑,会觉得,如果我点了a,会不会犯法?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正是这个原因,最开始投票人数很少。
不过呢,这种心灵上的犹豫,并不会持续太久。
人们会想:我只是在网页上做出选择,我认为他该死,我又没有亲手杀了他,你们凭什么判我犯罪?
还有专业的律师,在网络上开帖子,专门就这个选择,做出分析:选什么都不犯罪。
渐渐的,开始有人投票了。
a杀(189人);b救(28人)。
人都有从众心理。
而从众心理在这儿,并不是说看哪个选项的人多就选谁,而是想着,已经有那么多人投票了,他们都不怕,我怕什么?
再说了,就算是真有什么问题,总不可能把所有投了a杀的人,全部都给判犯罪吧!
那就投吧!
一开始投票人数增长缓慢,但是很快,就多了。
这会儿是零点,夜猫子还很多。
这个年代,青少年上网,尤其是学生,流行包夜,这个时候对网吧身份证检查没那么严格,对上网者的年龄检查也没那么严格,更没有几年后的不准通宵营业的政策在。
再加上现在是秋初,天气也并没有到寒冷的地步,零点这个时候,上网的人还是很多的,看到那个审判彭书韦标题的人也多,这可是网络最热事件,看到了,怎么会不点进去?
点进去的人多,投票的人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