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庭知心想:“可恶,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嫁过来,定然是个祸国妖妃,等嫁过来可不能要。”
凌锦棠心想:“要嫁给一个老头子?不如直接刀了拿点钱财换个地方自由生活好了。”
三月之后,见了面。
姜庭知心想:“清风霁月这四个字大约就是这样了。”
凌锦棠心想:“不是老头子啊……这狼王看着比我还小。”
处处看吧。
(四)
假如凌锦棠给姜庭知做伴读。
三四岁的狼王巴着锦棠哥哥的腿要抱。
七八岁的狼王试图带着凌锦棠上树掏鸟窝,下河摸泥鳅。
十一二岁的狼王某日背不上书挨了板子,其实不疼,但他自己补了两下,手心肿得老高,可可怜怜去找凌锦棠帮自己敷药。
十四五岁,狼王的课业不差,但下了学还是想让凌锦棠带着自己温书,温着温着,翻出前几日才学的情诗,转过头调戏人。
十七岁,狼王美美把伴读娶回家了。
(五)
又一年,凌锦棠春日里照例去剑陵采购香料。
从铺子里出来的时候,他绕道去了一家馄饨摊,上次吃过一回便记着了,味道实在很好,就是地方偏僻,不太好找。
等吃完馄饨,回程途中路遇几个劫匪,本欲劫财,看了看,准备劫色。
元宝护在凌锦棠身前,结结巴巴地道:“少爷快走!”
凌锦棠扇柄抵着下巴,“元宝,忘了你家少爷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