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抱着双臂,在门外看他练习,但是看着看着, 他的表情就变了,眉头挑得越来越高, 眼神越来越亮,他的表情,就好像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宝藏,金币与宝石堆积在一起,闪烁着光芒。
他是一名有经验的前模特,所以看别的模特走步时,其视觉敏感度总是比观众来得更强,台下的观众在看模特走秀时,往往感觉不到自己的视线是粘在模特的衣服上多一点,还是粘在模特脸上或者其他身体部位上多一点,简单来说,他们的敏感度还不够。
但路易,他是有敏感度的,他能一眼看出孔宣现在身上最吸引他的究竟是什么。
这才是让他觉得神奇的地方,明明孔宣身上就穿了一件白色工装背心,他作为观众,视线却下意识地被这件衣服所吸引,而不是被他身上裸露的其他部分。
这是顶级模特走秀才会有的特殊气场,无论他身上穿得衣服是好看还是不好看,是艳丽还是朴素,模特自带的气场总是能让观众将视线集中在衣服身上,而且,明明是平淡无奇的衣服穿在孔宣身上却辣得不行,他发誓这绝对不仅是因为孔宣的身材,衣服本身才是吸引他的重点。
路易想,他都想买一件类似的背心了,霓虹国不是有什么极简主义的美吗?他想,这件平淡无奇的白背心或许就反映了这种朴素的美感?
在孔宣走秀一轮后,路易忍不住推开玻璃大门,他一边鼓掌一边走近孔宣道:“非常完美,你是怎么做到的?”
“明明我昨天看见你时,你身上的衣服还被你的气场压得一文不值,但是现在,你却能将衣服的特点很好地凸现出来,并且放大它的优点。”路易的眼中闪烁着光,他道,“告诉我,在短短的一天之内,你是怎么做到的。”
孔宣不置可否道:“我只是了解到了什么叫做圆融并包,”他道,“一开始我将衣服当作展现自身美的点缀物,但是现在,我做的工作却是刻意凸显出衣服的美。”
“很难解释这种变化,我觉得这更像一种顿悟,就好像在特定的时候我突然知道怎么做,所以就这么做了。”
他解释得非常抽象,有点像是佛家似是而非的经法言论,但路易却好像很理解似的点点头,无论是在什么领域都有顿悟一说,他将孔宣的话理解成为他忽然了解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模特,接触到了这行业真实存在的内核,所以才会有这样大的转变。
路易不得不感叹道:“我一开始觉得你不是吃模特这碗饭的,但是现在,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看走眼了。”他非常认真地对孔宣说道,“怎么样,考不考虑以模特的身份正式进入时尚圈?相信我,你会成为t台上的宠儿,成为各大品牌争相追捧的灵感缪斯。”对现在的孔宣来说,他完美到无死角的面孔已经不是缺点了,而成为了他能够有别于其他模特,大放异彩的杀手锏。
然而孔宣却没有应下来,他只是耸耸肩道:“再说吧,如果我想的话,自然会登上t台。”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孔宣本人在娱乐圈的一切活动都是随他的本心而动,他接的工作,也是自己想要接的工作。
就像现在,孔宣确实是对时尚圈很有兴趣,但比起成为模特,他似乎更想和亚瑟设计联名款,孔宣不是很确定,自己对成为职业模特,有没有心存渴望。
他准备先走秀试试,然后再做出决定。
路易耸肩,对孔宣的回答没什么表示,反正他已经发出邀请了,至于对方最后会不会进入模特圈,那就是孔宣的事情了,但就他本人来说,还是很高兴看见这样一颗闪烁的新星能够站在合适的舞台上,作为发掘者之一,他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