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迟重心里口头均对他的喜欢不以为意。

他的喜欢就和班级里女生亲切地称呼曲潮沅小白老师/软软老师/白熊老师一样,是一种始于外貌和教课能力的欣赏。

而在曲潮沅之前,全唐在街上看见好看的男性也会目送秋波,一转身一蹦三跳地和他咬耳朵。

全唐的喜欢是一种瞬时开始完成的喜欢,他甚至坚持不到学会打篮球的那天。

始于干净腋下和不露乳/头的喜欢,未免太过荒诞。

这荒诞的喜欢,全唐也为它做了一些改变。

自从英语课取消的每个礼拜五上午,全唐都要早早到教室,最初他只是为了用大屏看电影,后来因为那偶然一次遇到的曲潮沅,他就一直去。

在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破坏独自欣赏电影的烦恼里,全唐坚持要去,即使是为了比这烦恼到来概率更小的与曲潮沅遇见。

那间他们上刑诉课的教室在五楼,窗外很少有伸到这个高度的树,往下面看是一片兴高采烈的杨树林,好像一群五岁的小男孩,头发又蓬又乱。

对面也是教学楼的顶,空调机箱和锈迹斑斑的铁栏杆,天线和闲得无聊的灰鸽子。

礼拜五的上午也曾阴雨酸涩或者阳光明朗,原来都没有意义,现在是因为全唐对曲潮沅的喜爱,任何一点天气的变化都和他的心脏连接在一起。

礼拜四晚上练篮球又练到十二点,迟重实在受不了他,自己跑去和别人打球,就剩全唐一个人在场地里面无表情又锲而不舍地在自己烂泥一般的技术里挣扎。

礼拜四原是他的动画电影日,礼拜四课上得太多,全唐回到宿舍之后会选择看一部舒缓的动画电影调剂心灵。

为了这个篮球,全唐连看电影都放弃了。

在迟重的认知里都足够疯狂,他认识的全唐应该是上午九点钟考期末考试而八点钟刚刚坐高铁从电影节回来的人。

能让他把动画电影的时间调到了礼拜五的早晨,转而放在了曲潮沅的课前。曲潮沅也确实有些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