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功了。
在里面,我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我摸不到任何活着的东西,只有生理性饥饿的时候,会从门开始向后走六步,去桌子上拿东西充饥。
充饥这一动作,开始成了我每天最期待的事情。
但这份期待没能支持我撑过第七天。
我终于被那无边无际的黑暗给逼疯了。
*
我在里面度过了七天,他才把我给放出来,还好是晚上,我的眼睛已经不再适应得了任何的光,双手也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
他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拖到我妈的墓碑前,我给我妈嗑了好几个头,他才允许我直起身子。
坟前有很多烟头,还有浓厚的酒气,想来在我疯狂拍门却得不到任何呼应的那些天里,他都是在这儿度过的吧。
不过是几天的光景,他却老了很多,眼白泛着昏黄,像古旧书页上的茶水渍。可当那双眼看向我的时候,却流露着许多交互错杂的情感,压得我喘不过来气。
“宋嘉遥明天走。”他给我说,“你也该回去上学吧。”
我跪坐在雨后的湿泥地上,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像只听不懂人话的狗。
一时间我突然不知道这几天的疯癫到底是为了换取什么,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可笑,还以为我爸是看见我出现自残行,为才放我出来的。
“你知道错了吗?”
“我没错。”我固执地摇摇头,“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喜欢人有错。”
他气得抬腿踹我,“你这叫同性恋你知道吗?放到早些年是要沉海的啊!你知道我现在走在街上,街坊邻里都怎么说我吗?我老左家祖宗八代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好、好,又是这种眼神,你妈死的那天你就是用这种眼神瞪我,不服气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