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对上,陆厌又亲他,好在没有像之前一样把他弄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次只是一个温柔缱绻的吻,轻易饶过他。

“不上厕所了?”林肆红着嘴唇问。

“不上了。”

林肆站住,回头看一眼,又拽陆厌:“是不是我和你一间你不太好意思,那你自己去上厕所吧,不要憋坏了,对身体不好。”

“……”陆厌停住,“我不想上厕所。”

“你怎么这么害羞啊,”林肆用力推他,“好了好了,你自己一个人去,我不跟着你。”

段洋敲门的时候,陆厌正被迫在厕所思考人生,林肆往监控里看了一眼,做贼般拉开门,从门缝里悄声说:“给我就行啦。”

“……陆总没有告诉你,这家酒店是他的产业吗?”段洋说。

林肆:“???”

“没事,放心拿吧,”段洋从门缝里艰难地伸手进去,溜的飞快,“不打扰你们,我先走了。”

“走吧走吧,”林肆还是小心观望,“遮着点儿脸啊,不要被人家看见。”

段洋:“……”为什么听起来这么卑微。

陆厌洗完澡,时间都不太早了,林肆掀开被子,用手拍了拍:“快过来睡!”

被子里刚填进人,林肆就带着体温趴到很近的地方,眼睛都不眨地看陆厌。

“怎么了?”

林肆在被子底下牵他的手:“看你一下。”

陆厌便侧过身,揽了林肆到怀里。

林肆比所有Omega都要黏人。

能统计的话,林肆可能算是世界上最黏人的Omega。

在泡泡里刚接触林肆时,陆厌只当他是为了有一个Alpha所以不停追着自己,他觉得林肆黏他,大概率是和所有Omega一样,喜欢Alpha提供的依赖感,陆厌虽然享受林肆的黏人,但前期一直将这部分归类到Omega的性别成因。

直到这一刻,林肆滚到他怀里,他心里的念想才完全反过来。

他是依赖林肆的。

林肆出现前,他的生活像一片干燥沙漠,连杂草都长不起一棵,不管白天黑夜,风吹过去全是老旧而无趣的尘土,沙漠上的太阳有规律地升起落下,日复一日,将本就不年轻的心烤成迟暮,从头到脚都失去活力。

而林肆是那个忍着烈日,一步一脚印走进来的花农,他辛苦地播种,笨拙地盘腿坐在种子边念奇怪的咒语,坚定地相信会从坚硬的土壤里开出锦簇花团。

他纯粹又热烈,嘴里说出的喜欢是爱意,唇角露出的微笑是爱意,眼睛流出的泪水是爱意,每一个望向你的灼灼目光也是爱意。

爱一个人,最好要肌肤相亲,才算捧着彼此的心。

第6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