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全家福被他牢牢锁进了心里,刻在了灵魂上。
即使他的灵魂,已经残败不堪。
他们一家三口应该团聚的,可是他得留下来。他舍不得眼前的爱人,还有落在他肩上的责任。他得带着弟弟走完这一生,这是他答应了爸爸的。
苏源邑几度哽咽了,他抓着他盈盈一握的手腕,笑着问他:“宝宝,我们回美国吧,好不好?”
“好。”
***
安德森最近非常忙碌,他得把小洋房从里到外重新布置一番。拆掉所有台阶,撤下所有尖锐的物体,房间里得铺上厚厚的绒毯。不仅如此,他还把外面的大草坪改成了个室外花园,种上了翁少最喜欢的花。
“哦!小家伙,你不能吃那些花,你的老板会生气的。”安德森火急火燎的把屎壳郎从花园里拽了出来,累的他额头上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屎壳郎是一只专业的金毛导盲犬,它是个女儿身,却长了颗男儿心。它每天的工作除了带翁达晞出去遛一圈,其余时间都是在花园里肆意摸鱼。
反正它的老板也看不见。
它每天都能把自己身上玩的很脏,专心工作她不行,调皮捣蛋她最会。所以翁达晞给她取了个符合她形象的名字——屎壳郎。
又脏又臭。
屎壳郎很怕热,最喜欢的事就是老板给它洗澡了。但今天老板不在家,它有点兴致缺缺。老板一个星期总有好几天要出门玩,还不带上它,有点不够哥们儿。
它是个工作犬,不工作是没有灵魂的,会被隔壁的哈士奇杰西卡笑话。
门口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屎壳郎唰一下就从安德森手里蹿了出去,奔向了车门边。
它的老板回来了。
苏源邑刚打开车门就迎上了这傻妞的目光,他头有点疼,“嘿,屎壳郎,你这么脏,你的老板会嫌弃你的。”他非常好心的提醒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