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打开,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回过头。
她穿着酒红色连衣裙,涂着暗红色口红,头发烫成大波浪,双耳戴着大圈圈耳环,纤纤玉手端着一杯水,坐姿端正,很有气质,颜值高得像大明星。
而盛明绎,醉得像条狗似的躺沙发上。
还好,衣服没被脱。
顾朝熙松了口气,马上先发制人。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女人从容应对:“你又是谁?怎么会来我家?”
“我是他男朋友。”顾朝熙走过去,晃了晃盛明绎,企图把人叫醒,但这家伙却睡得猪一样。
“我是他女朋友。”女人说,“他喝醉了,我刚把他从路边大排档捡回来。还好他有女朋友,不然就那样在外面喝醉,有可能醒来就被卖到非洲了吧?”
顾朝熙听出她是在嘲讽自己不管盛明绎。
他有点理亏,但他不能输。
“我本来打算送走同事后叫个车回来接他的,但没想到居然有人趁机捡走别人的男朋友。”他在盛明绎躺着的沙发上坐下,倾身抽了两张纸巾,给他擦额头上的汗。
女人翘着腿,高跟鞋轻轻晃动:“你怎么证明你是他男朋友呢?”
顾朝熙抬头四处看了看,喊了一声:“赫尔墨斯——”
那只金毛马上从楼上下来,兴奋地扑到他腿上,大尾巴摇个不停。
顾朝熙摸摸它的头,给了女人一个眼神。
他的意思很明显,看吧,这狗这么亲近我,说明我真的是这个家的主人。
对方却微微一笑,然后也喊了赫尔墨斯一声,这狗瞬间转头向她走去,热情地蹭她。
顾朝熙忍不住骂了句“傻狗!”
我才是你的主人啊!
赫尔墨斯扭头看了他一眼,一脸无辜。
顾朝熙按住自己心头的怒火,努力保持镇定。
验证失败是吧?
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找到两人的合照,递给对方看。
没想到那女人也拿出手机,点了一下,然后递给他。
不看不知道,一看气死了,她手机里居然也有很多和盛明绎的合照。而且那家伙全是清醒状态下的,并不存在被迫的情况。那一张张照片里,盛明绎神情放松,偶尔带笑,看起来很自然。
顾朝熙发现很多图都是近期的。
他知道盛明绎是个很无聊的人,很少出去跟人玩,非工作日能约到他的必然是关系很亲近的人。
在他不在的时候,盛明绎居然在跟这个女的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