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衬衫斜挎包在这条路上拿着可乐肆意奔跑的汪平,真的是那几年这条街上,最广为人知,被最多人喜欢的少年。
被季走喜欢的少年。
“这家店居然还在!”
季走喜欢的少年忽然一跃窜出了伞下,顶着雨跑到一家招牌油污不堪的店铺下面。
汪平仰头看高悬在他头顶那个“正宗隆昌猪脚饭”的招牌,转过身,惊喜地冲季走招手:
“快!学弟!这家猪脚饭绝了——我学生时代最喜欢吃的,它还开着,你一定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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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点,学校已经开始上晚自习了,整条街落于一种暂时的闲散状态,所有人都懒懒散散的。
猪脚饭馆有个桶用来放伞,季走看了一眼脏得不能再脏的桶,收回准备放伞的手,从墙上扯下一个袋子把汪平的伞放进去,小心地捏在手中。
汪平却早就已经飞进了店内。
饭点已过,隆昌猪脚饭的店铺里也空空荡荡。
老板娘正趴在收银台边,在看一部最近的古装片。
老板娘余光扫到有人进来,按了个暂停,直起腰来:“欢迎光临啊,看看墙上菜……哟?汪平?!”
“老板娘!”汪平也一下认出了老板娘,“还是你在经营这家店啊?”
老板娘:“……给你一个机会,重新说一次。”
“哈哈,我错了。”汪平立刻道歉。
“谁谁谁?”就在这时,一个嗓门很大的男声也从后厨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