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她训练结束以后,正准备去吃饭,去被几个穿的十分好看的女子带走,她洗了澡,换上了最好看的裙子,粉红色的一群,再不是黑漆漆的训练服。
站在镜子前的佘晴,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她生的是这副模样,原来她是这样好看的,而为她梳头的那个婢女,更是轻声轻语的说道:“今日以后,你要知道,如果没有主子,你现在可能还在到处和狗抢吃的呢!”
洗干净了的佘晴蒙着眼被带走了一个房间,她坐在那里心怀希冀的等待那个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的,天神一样光辉的男人。
一声关门声以后,她被一双温热的手脱光了衣服,从头到尾,她的眼罩都没有被摘下来,一直到那双手开始抚摸她的身体时,她怕痒,一时之间没忍住,扯掉了自己的眼罩,这也是她时隔几年,再一次看到他的样子。
“主子……”所有人都这么叫他。
“你叫佘晴?”他的声音含了几分调笑,“他们说你是本王当年捡回来的那个小乞儿,真是没想到,你竟然生得这样好看了。”
“好看吗?”佘晴忍不住脸红了,这是他第一次心跳加快,也是最后一次,“他们都说好看,可我不知道是有多好看。”
顾煜寒轻轻地笑了:“你呀,好看到都可以成为本王的女人,你说是有多好看呢?”
“听说能够成为主子的女人是一件殊荣,那我大抵是天下第一美了吧!”那个时候的佘晴,单纯的以为,顾煜寒是真的喜欢她的美貌,一直到后来,佘晴才知道,哪有什么喜欢,不过是因为她貌美,顾煜寒用的方式,让他们这些不知情滋味的少女死心塌地的,为他顾煜寒办事罢了,她是如此,卿竹也是如此,只是他们那个时候看不穿罢了。
佘晴还记得他第一次被送到别人床上的时候,那是一个肥胖的男人,她不愿,但是又不能拒绝,所以她只能流着泪躺在的那个老男人的身下,她被折磨了一天一夜,那个男人满足以后就换上了衣服离开了,哪里在乎佘晴是死是活。
佘晴就那样,满身污秽的躺在床上整整一天,没有一个人来寻她没有一个人在乎她的死活,最后还是她自己爬起来,拖着破败的身体,一步一步回去复命。
曾经,顾煜寒在它执行完命令以后都会夸奖他,拍拍他的肩膀。可那一日后,顾煜寒再没有碰过她,她知道顾煜寒是觉得她脏了。
她回到住所,她拼命的擦洗自己的身体,可是那个人趴在她身上的记忆,依旧深刻入骨,她将自己沉到水底,她看着自己的身体鲜血淋漓,忽然明白了,原来,这就是顾煜寒,当时,花了二两银子买她回来的原因。
只是,那个时候,她还傻,她喜欢着这个曾牵着她的手,穿过大街小巷的男人,痴痴的为他做事,不求任何回报,仔细想想,真的是可怜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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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日,她训练结束以后,正准备去吃饭,去被几个穿的十分好看的女子带走,她洗了澡,换上了最好看的裙子,粉红色的一群,再不是黑漆漆的训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