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他说。
“鱼干......现在还好吗?”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
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狗 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
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
“送人了。”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
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
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
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第一次跟江越约炮过后,他就能通过于淮瑾身上的味道在于淮瑾遛它时撒丫子狂奔,隔着八条马路找到江越并且用自己的狗绳把江越缠起来。
于淮瑾和江越结束关系的那天,鱼干趴在江越大腿上嗷嗷叫,真实的鬼哭狼嚎。
于淮瑾想着自己工作忙,平时也是江越跟鱼干比较亲近,就把鱼干送给江越了,江越向他保证会把鱼干带去澳门,肯定养在身边。
他觉得江越的保证还挺可信的,而且就平时来看,江越是真的喜欢鱼干,关注了一会儿江越的朋友圈,确认鱼干有生活得很好之后,他就把江越的朋友圈屏蔽了。
不知道鱼干会不会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