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羽很无辜:“我们不是一直这样吗?我已经两个月没有买衣服了。”

言下之意自然是委屈的。

“也是,毕竟也不缺用的。”但崔馨悦仿佛没听懂他的抱怨,自说自话地点头,“还是买吃的吃进肚子里比较实在 前面超市到了,我们去拎桶牛奶!”

“还有排骨。”周飞羽提醒他。

“排骨?什么排骨?”崔馨悦摸不到头脑。

周飞羽只好提醒他:“你说人的肋骨一共有24根的时候,想吃排骨。”

“哦!对!”崔馨悦一拍大腿,“我差点忘了!牛仔骨!我还要买黑椒汁!”

看着他这副永远不嫌做饭烦的劲儿,周飞羽时不时地会觉得感慨 不管多麻烦的食材多繁琐的步骤,崔馨悦总能自得其乐,即使是鸡毛蒜皮的事,他都能做得津津有味。

这种精神曾经极大地震撼了周飞羽。

曾几何时他是笃信大丈夫要有所作为的那种人,以至于吃喝拉撒这种小事他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如果可以,他甚至支持人类进化的方向是断绝饮食需求。

但他现在在这个方面,从某种程度上已经被崔馨悦驯服了 生活就是很乏味没错,但只有用平淡做基底,偶尔的新鲜刺激才让人印象深刻。

他用这套感悟和崔馨悦交流过,得到的却是大相径庭的回答:“不是啊,我倒是也想活得风起云涌,每天充满挑战,可是……我莫名其妙跟谁风起云涌去?”

未了,他还颇为遗憾地拍拍周飞羽的肩膀:“哥,你是不是从来没认识到过,自己其实是普通人类中的一员?当然我知道,你们这种天之骄子呢,都自命不凡得很,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特别特别最特别。不过也好,像我这种凡人,大概在十年前就认识到这个事实了,所以心态比较平和。我确实是胸无大志啦,你志向高远,咱俩不是一类人,但就是吧……有时候你别老往上看那个金字塔尖,你抽空也往下看看,看看我们芸芸众生,会比较容易快乐一点。”

正如他自己所说,崔馨悦确实是个很容易快乐的人,烦恼似乎很难困扰他超过一夜。

就好像好多时候他自己也没有多吃两口,但做起饭来却干劲十足,后来周飞羽明白了,他做饭根本就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玩。

……只要不是干本职工作,他做什么都会很快乐。

买肉的时候,崔馨悦忽然像想起一件事:“哥,你要不要开展新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