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随便与好玩 诸事皆宜 1178 字 3个月前

陈楠大开眼界:“新中国成立多少年了?我真诚发问。”

杨司乐心里有数,不是所有人的父母都像自己和年年的父母那样开明,他更关心林漓自己怎么想。

林漓回答他:“做着喜欢的事顺便把就业问题解决了,何乐而不为?还有漂亮衣服穿,有专业化妆师做妆发,完全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当然一百个乐意。”

“我不想签这个约。”

“你年底就十八了大姐,法定监护人都管不着你了,怕什么。”

“一定要签吗?”

“你管我十八岁花季少女叫大姐?陈楠你飘了。”

杨司乐:“等会儿……谢沉你不愿意?”

“嗯。”

“老天爷啊!沉哥你又是因为什么!”

“不为什么。”

以往他在群里发言,林漓不管当时在聊什么,一定会接上他的话、关照他的情绪,这次居然视而不见,手机另一端的谢沉独自生起了闷气。

但他不愿意签约倒不是生闷气的结果,而是出于别的考量——

一旦乐队商业化,有了曝光度和商业价值,他不相信乐队的创作会不受资本的干扰与摆布,这对他来说百害而无一利。

他当初选择加入杨司乐,并不是为了乐队有朝一日能红遍大街小巷。如果是为了出名,他大可以把所有时间花在学业上,考顶尖的高校,结交顶尖的音乐家,创作学院派定义的顶尖的音乐,拿遍国内外各大奖项。

说到底,他对组乐队的期望只在于,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自由地创作、自由地享受。

就像社团嘉年华那天,他在那张简陋的报名表上写的:“音乐加上团队,就包括了乐队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