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能演,所有人同时静默。
程鹿正常地打了个招呼,“我去忙啦,让小森照顾你们。”
他一走,钟在御冲到吧台前:“你们是什么关系!”
“还能什么关系。”吴窥江大咧咧地坐在高脚凳上,手指点了两下,眼神睨着,简直在用下巴说话,“酒保,来瓶八二年的雪碧,少加冰。”
林森跟吴窥江不对付不是一回两回,钟在御看不出来两人的刀枪剑雨,自顾自说:“我去找他。”
钟在御一跑,吴窥江和林森无所顾忌,刚才还是虚幻的刀枪,现在就是真刀子了。
程鹿别的无所谓,对演唱会要求高,一点都不马虎。乐队的都挺烦他演唱会开始前两小时一定会突发神经,原以为林森能一物降一物,没想到这烦人精又他娘的回来了。
钟在御的出现给了他们一线生机。他以好朋友的身份,来敲打程鹿,“你对我朋友是真心的?”
演唱会和林森在心里是平行状态,程鹿非常诚恳:“真,比纯金还真,比身份证的照片还真,我敢发誓,老吴对你都比不上我对小森。”
哄男朋友的闺蜜,跟哄男朋友的爹娘一个道理,哄好了无限加分,稍有不慎就是万丈深渊。
坚信对比出真理,趁着钟在御没反应过来,程鹿继续说:“他一来就当老板娘,老吴都没让你当老板娘吧。虽然他还不乐意,但我确实喜欢他,就像老吴喜欢你一样,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钟在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话,喃喃:“老吴喜欢我?”
程鹿懵逼:“你不知道?”
哗啦,好像有什么碎了一地,那是他脆弱的友谊。吴窥江没表白过?这小孩还不知道?程鹿意识到说漏了嘴,想他要完。
第36章 两对
林森最近学了几手, 成品不入法眼,调酒的架势倒是够唬人。什么八二雪碧, 林森嗤笑, “喝一杯吧, 算我请你。”
对手客气,自己再呛就没品了。吴窥江坐端正, “不喝酒。”
林森当他故意, 抄起抹布一甩:“不喝酒怎么谈生意?”
“谈生意是谈生意,没办法不得已就喝两杯。以前玩借酒消愁,现在戒酒了。”吴窥江啧了一声, 挺不像个好人地开口, “你不怕我酒后乱性,我还怕呢。”
林森以为钟在御和吴窥江说清楚了, 可不想再制造机会,赶紧给他倒可乐,没忘记多加冰块。屋外北风飘,冻死他丫的。
这完犊子的小森林,除了护好了钟在御, 根本一无是处。吴窥江敲敲玻璃杯,叮叮作响, “黑白都分不清楚,这是八二的雪碧?”
这两人总是能呛起来,哪怕双方都秉着各退一步的想法。
钟在御不敢去找吴窥江。哪怕他假装不经意地看一眼,吴窥江立即举杯示意。好像那眼里只剩下他, 无论做什么,人在十万八千里之外,一门心思都拴在他的裤腰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