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软趴趴地林森立即站直了,隔那么远,仿佛能听见台上强而有力的心跳。
“——先为大家介绍我男朋友。来来来,大宝贝儿,跟大家打声招呼。”程鹿其实很激动,手在微颤,他怕会遭受摔门而去,颇为遗憾地一叹,“虽然现在还没松口。”
原来如此,台下鹊起欢呼,起哄“答应他”,有人带头喊“嫂子”,最后同目光一样,齐刷刷地喊“嫂子”。
程鹿早年就公开出柜,却没听说是为了哪个人。
这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林森也不是个甩脸色的人。摔门而去不是他的风格,何况什么答不答应的,他真想试试。
林森优雅地拿出一盏小小的玻璃杯,到了无颜色的基酒,仰头闷了。放下酒杯的一刹,原本寡淡无味的脸,带了粉红颜色。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震耳欲聋。
钟在御抬手捂耳,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吴窥江扒下他捂耳朵的手,他随之抬头,眸子在昏暗的光线下是亮晶晶的浑黑,带着狡黠。
吴窥江问:“当众表白,你也想要吗?”
钟在御受不了那翘起的嘴角,默默重新捂起耳朵,身子倒是很诚实的亲密贴着。他捂了很久,直到吴窥江又扒开他的手,“开始唱了。”吴窥江哄人似的,在他手背上拍了拍,“听歌,别闹腾。”
冤枉好人,钟在御想他哪里有,认真琢磨。吴窥江也低头,认真嗅,那分开的一段日子太可怕,明知过去那茬,心有余悸。要口对心、新对口,一遍遍确认。
想了好半天,钟在御回他:“我没闹腾。”
吴窥江答:“没闹腾,这么久是怎么回事。”
钟在御不好意思说,装作认真听歌,盼他别不依不饶,那他真要跑得一晚上无影无踪。
程鹿唱过三首就下去猛撒狗粮,早就做好成功的准备,一掷千金地请所有人喝香槟。
钟在御没喝过,兴冲冲地拿了两杯,给吴窥江,他举起装着可乐的玻璃杯,示意不要。
果然是戒酒了,杯里金光盈盈,钟在御呡一口,心情舒畅,接二连三呡光了两杯。
明显晕晕乎乎,吴窥江问他:“没喝过酒。”
“怎么能没喝过啊,夏天喝啤酒的。”钟在御酒量低,一瓶啤酒就能放倒,“喝菠萝啤。”
“你还吃菠萝呢。”吴窥江喂他喝可乐,用自己喝过的杯,“解酒的。”
不论能不能解酒,身后的人跟酒精似的。钟在御迷迷糊糊一晚,程鹿唱了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也不知道。他瞪着眼睛找林森,想结伴回家,没捕捉到人影,先叫吴窥江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