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至暗行动 珊漫 1365 字 5个月前

登时,一抹充满恶意的浅笑挂上了姚一弦的唇角。

代理律师像是握住了一个大把柄,即刻向审判长展示了一系列孟然和俞宁同居过的种种证据,转而又对孟然说:“据调查,俞宁在和你恋爱期间移情别恋,爱上了本案的嫌疑人姚一弦。也难怪!凭姚一弦的背景、家世、相貌、前途,样样都远在你之上,他一到黄江就成了你的顶头上司,还抢走了你的昔日爱人,你是不是因此特别忌恨他?是不是想方设法企图污蔑他?”

代理律师句句诛心,孟然却不禁冷笑了起来,他转向被告席,直视姚一弦:“现在审的是你故意杀人,好歹拿点有诚意的伎俩出来吧。”

法庭上,控辩双方你来我往一番激辩后,庭审已历时过半。

这时,被告方又要求传召一位目击证人,声称该人目睹了姚一弦击毙齐晓枫的全过程,可证明姚一弦此举属于抓捕过程中合法的执法手段。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了空缺的证人席上。一阵脚步声正由远及近,坐回了旁听席的孟然抬起头,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赫然跃入了他的眼帘 齐锐已缓缓走入了法庭。

被告律师问齐锐,案发当天,姚一弦去往案发地的事由。

齐锐平静答道:“实施抓捕。死者齐晓枫当时已经被黄江市局通缉多时。”

接下来,在齐锐的证词中,姚一弦被描述成因遭到暴力抗法,在一众杀手的围攻下,不得以才拔枪反击。齐锐称当他赶到时,在场的杀手已尽数死伤,唯独剩下还有行动力的孟然要协助齐晓枫再次逃走。在此过程中,为躲避追捕,齐晓枫捡起地上的一把尖刀,在朝姚一弦刺来前反被其先行击毙。整个枪杀过程合法合情,不应负刑事责任。

齐锐身侧十几米开外坐的是孟然,他静静听完了齐锐的证言,突然起身离开了法庭。

审判楼外下起了一场滂沱大雨,孟然站在门口拨出了两通电话,第一通是给韩哲斌的,冰冷的电子音却回复称这个号码已经停机。第二通他打给了安澜,等待了整整十几秒却无人接听。

孟然不甘心,连续按着通话键。

远在黄江的安澜这时正站在办公室窗口,握着不住震动的手机,无声地望着窗外。铃声一响再响,安澜似乎忍不下去了,直接把手机远远抛了出去,随后“哐”一声关上了窗户。

仅有的两名同案证人无一联系上,孟然的双手不禁颤抖了起来。他悲愤交加,大口喘气,又把电话打去了齐锋那里。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让齐锐帮姚一弦?!”

孟然开口便是质问,不料另一头的齐锋却沉默了,半晌才道:“我没让他这么做。”

刹那间,孟然的心仿佛坠入了冰窖,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竟像被钉住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