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清乐淡定地任由恋人对自己的腹肌上下其手,继续道:“我是说,或许你自己都没发现,但是你本能地关注茗伊的发展情况,事事站在茗伊领导人的位置上想问题,其实你早已把自己架到了茗伊领导层的位置,不是被迫,而是主动,你其实并不排斥这个位子。”
穆羽炀默然,捏着腹肌不说话。
付清乐也没有再说什么,安静地陪着他。许久穆羽炀才开口,语气有些闷:“我一直不肯进茗伊,不是因为不喜欢,是怕我自己做不好。特别是有了小叔在前面做榜样,我要是做不好一定会被说成第二个启航败家总裁。”
付清乐开导他:“你没试过怎么就能肯定自己一定比你小叔差呢?再说,你跟启航那位不一样,他心不在此,会失败是理所当然。可你不是,我知道,你比谁都在乎茗伊。”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目前最重要的是T.R.S的一专。”穆羽炀玩够了腹肌又抓起了付清乐的手,改为把玩他手上那个素色手环,“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会戴手环,这不像你的风格。”虽然这个手镯男女皆可戴,但付清乐性格就不像是会戴饰品的人。
付清乐解释说:“这个手镯是我奶奶的嫁妆,一共有三个,奶奶临终前把它传给了我们兄弟三人,说是给孙媳妇儿的,我哥的那个在结婚那天已经给了我嫂子,我跟清丞一直没有对象,就只好一直戴着了。”
“孙媳妇儿?”穆羽炀摸着银手环表情突然变得有些羞涩,他抬头看了眼付清乐,明知故问,“那你准备给谁?”
付清乐也装傻:“是啊,给谁呢?我又没有媳妇儿,只有男朋友,说不定这辈子都要戴在我手上了。”
对于付清乐没有用媳妇儿称呼自己,穆羽炀心里还是有些小开心的,轻轻扬了扬嘴角,他摩挲着精致素净的镯面,试探问:“能摘下来看看吗?”
付清乐解下镯子放到他的手上。
穆羽炀想着这是付清乐奶奶的遗物,动作便格外轻柔,生怕会摔坏。他捧着手镯细细观赏了一番,镯子表面看着素净,但仔细看就能发现其实表面刻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花纹,只是因为线条比较细,站远就看不清了。穆羽炀也见识过不少名贵的首饰,一眼便看出这个手镯价值不菲,再一想这是付清乐奶奶的嫁妆,那个年代能有这种手镯,而且还是三个,显然家底颇丰。
他挺喜欢这个手镯的,低调又精致,欣赏地久了就有些爱不释手,欣赏着欣赏着就欣赏到手上去了。穆羽炀表情有些呆,都不知道这手镯是怎么跑到自己手上的,但是也不怎么着急摘,先欣赏了一番。他的手腕比付清乐细,戴起来有些空,跟他比起来添了份柔美,但并不显女气。
“付清乐,”穆羽炀用另一只手扯了扯他。
“怎么了?”付清乐扭头看他。
穆羽炀抬起手,让他看手腕上的手镯,一脸无辜地看着他:“本来只是想试一试,没想到摘不下来了。”
付清乐笑笑,这显然是个谎言,自己的手腕比他粗都能轻松摘下。但他没有拆穿,握住他的手腕欣赏了一会儿,随后满意地点点头:“戴着比我好看,摘不下来就别摘了,戴着吧。”
“戴多久?”穆羽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