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在桐盐市南,和萧瑟的市北不同,市南豪华、奢靡、醉生梦死。

从他家坐客车到酒吧得一个多小时,打车也得至少四十分钟,所以他这一觉睡得真是……非常勇敢。

何余同志真男人。

赶到酒吧的时候刚好七点整,何余和门口值班的同事打了声招呼:“六儿,来这么早。”

“别闹了我的哥哥,”穿着酒吧保安制服的男生是个Alpha,嘴里调笑但眼神很是尊崇,“冯哥急冒烟了,你去受死吧。”

“这就去。”何余穿过因为时间太早而人烟稀少的酒吧前台,推开后门,一群穿着工作服的人或站或做,屋里烟气缭绕。

“余哥!”

“余哥来了。”

“余哥早啊。”

“他早个屁!”冯仓撂下电话,从桌面上抽出一摞纸递给他,“金勺子下来玩儿,你仔细着点儿别粘了灰。”

“象牙塔里都关傻了,来咱们这玩儿,也不怕让人捡尸了,”何余接过纸,翻了两眼,“我一直跟着,能有什么事儿”

“哼,”冯仓没好脸,“请你跟请爷似的,谱儿越来越大了。”

“别说我是爷,”何余忍不住乐,开口就贫,“咱不是说好了,我给你叫哥,你给我叫——”

冯仓狠狠瞪了他一眼,何余见好就收,“爹”字儿从善如流地咽了下去。

何余走到员工更衣室换衣服,裁剪精良的黑色制服,衬得他175的个儿头跟一米八似的。

冯仓给他的纸上写着今天的金勺子是某大公司的千金,刚分化成O,叛逆不羁爱自由,背着家里人来这儿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