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出道两年,他参加过无数场大型晚会,也开过自己的演唱会。国内跑过,国外也去过。对于他来说,舞台是最最熟悉的地方。

他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般紧张过。

灯光就在前方,他掀开幕布,一路攥着拳头走到舞台中央。站定那一刻,下方传来带着调侃意味的口哨和欢呼声,顺着追光的痕迹,他才发现陶时延竟然就在台下坐着。

——观众席中后方的位置,如果不是特意找过去,根本发现不了。

程奚视线短暂地落在对方身上两秒,随即离开,陶时延的眼神同样很宁静,在外人看来,他们并不像热恋中的情侣那般火热。

可其实,千言万语只要说对了人,也不过是一次对视的时间而已。

与往常精心打扮不同,今天程奚穿的相当随意,卫衣牛仔裤球鞋。下面有人猜测:“他是不是提前知道自己会是第三,打算破罐子破摔了?”

也有人猜测:“我看是对目前的名次满足,所以随便来比比的吧。你说那个什么孟白傻不傻,搞到退赛蹲监狱,最后成全了敌人,啧啧,真是傻波依。”

往哪个方向猜的人都有,众说纷纭,直到程奚拿起麦克、起了范儿,大家才恍然大悟。

——嗬,原来这家伙唱回老本行了啊!

是的,没错,程奚把原来选好的中国风曲目换成了Hip-pop。曲子是他以前无聊时做的,词则是昨晚决定换歌,到今天下午来番薯前这段时间紧急填的。

因为没功夫打磨制作,成品略显粗糙。然而等程奚开腔那一刻,所有人忍不住将视线钉在他身上。

歌曲的开头是一段rap:

“一九九九年,我带着罪恶出生;

我的到来意味着另一段故事剧终;

我只在照片上看过母亲泛黄的笑容;

什么叫天伦之乐,我至今依然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