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肃笑道:“那就慢慢做,不着急。”
沈娆低头看着那一圈歪歪扭扭的镶边,抽抽噎噎:“你会嫌弃我没用吗?我那几个哥哥,做了官人就变了,后院好几个姨娘,你会吗?你那些同僚会不会给你送姑娘,嘴巴比我甜,绣活儿比我好,长得还比我……比我……”
她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比她好看的可能性不太大,她活这么大,也只承认七妹妹比她好看那么一点点。
李肃笑叹了声,情不自禁地将人搂在怀中,喃喃往下道:“我怎么会嫌弃你没用,我的阿娆,自小被捧在手心里娇养长大的,没理由嫁给我,就得抛弃从前锦衣玉食的生活,从山珍海味到粗茶淡饭,从十指不沾阳春水,到柴米油盐酱醋茶,难道安贫乐道、委屈自己、处处周全才是好妻子的标准?你不必为我改变什么,针线不会做就不做,你都未曾给你的爹娘做过这些,更不必为我做。我若不能让你享福,不能让你比从前过得更好一些,这辈子都是我对不起你。”
沈娆眨了眨眼,抬起头,额头蹭到他清瘦的下颌,“你真的这么想?你真的不觉得……我是个笨手笨脚,脾气还差,特别不讨人喜欢的人吗?我阿娘总说我笨,每次我回家,她都不许我乱说话,因为我一说话就会惹祸。”
李肃唔了声,随即自嘲一笑:“京城多少王侯贵族、青年才俊,可我出身寒微,家世远不能及,又无正经官职,能娶到侯府千金,还有什么不知足?认识你之前,我从没想过会娶一个怎样的妻子……后来在武定侯府,远远看到一个气鼓鼓的小姑娘,甚是可爱可怜,回来读书,脑海中挥之不去都是她的样子,心里总想着,怎么办,有没有办法能哄哄她?没想到这个小姑娘后来居然成了我的妻子。”
沈娆呆呆看着他,她本以为这场婚姻是一场仅属于爹娘意愿、没有任何感情的结合,没想到他很早就喜欢了她。
李肃想起回乡守孝那段时日,低低叹了口气:“四年前你随我返乡,在草席上睡一晚,身上就长了疹子,说自己又疼又痒又难看……我心疼又愧疚,发誓这辈子定不会让你再受一日苦。我这个人你知道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唯一就是比旁人多读了两页书,这辈子用我仅剩不多的优势,也要把你抬得高高的。”
沈娆一边掉眼泪,一边在他怀里挣了挣,竟难得没有挣得开。
李肃一个读书人,胳膊居然也很有力量,硬邦邦的,掐不动。
难道从前和她在一起时,都没有使过劲?
李肃抱了她一会,又捏了捏她哭得薄红的脸颊,心尖忽然一软,“阿娆,方才……你是不是脸红了?”
“没有,你别胡说!”沈娆吸了吸鼻子,想起适才的窘境,断然否认,因动作幅度过大,竟又碰到他受过伤的右手,她听到李肃闷哼了声,当即方寸大乱,转过头去瞧他的手,“是不是碰到伤口了?”
李肃摇摇头,说不疼,“阿娆,你好像从来不曾为我脸红过。”
家世和官位摆在这里,她一直都不太满意他,所以他只能小心翼翼地对她好,她眉头能舒展一日,他就已经很高兴了,不敢奢求太多。
可他没想到,她居然也有为他脸红的一天。
沈娆梗着脖子憋了半天,才冒了一句:“其实……也不是第一次。”
“什么?”
李肃以为自己没有听清,随即一个靠枕扔过来,小姑娘气冲冲地跑出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