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他和姥姥一起住在乡下的小村庄,附近都是和他一般大的孩子, 平日时便常约着一起玩耍。
其中有个小女孩,长相他现在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但依稀记得粉雕玉琢十分可爱。她那时天天给他送好吃的糕点,在男孩们打架的时候只帮他加油打气,还会为他编精致的花环。
但他却丝毫没察觉出什么不对,只当她是普通玩伴。冬天打雪仗玩得高兴了,一个大雪球滚过去,差点把小姑娘埋雪里了。
于是她第二天就不再理他, 和别的小男孩手牵着手。从那以后所有人都取笑他迟钝, 说他把小媳妇儿生生吓跑了。
成年后, 他从国外学成归来找了份工作。因为自身能力过硬,领导又赏识,他在一年之内就越过公司许多前辈,成了老总的得力干将。
项目完成的庆功宴上,一帮人变着法儿地灌他酒,还怂恿着他上台唱歌, 然后在他七拐八弯的跑调歌声里笑得东倒西歪。
关系亲近的部门同事恨铁不成钢地朝他使眼色:“你怎么那么迟钝啊,看不出来他们是嫉妒你升职快,找个由头拿你寻开心吗?”他听了,也只是一笑置之,并不生气。
因为他总觉得,迟钝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也没有喜欢那个女孩子,他也不在意用自己的短处博大家一笑。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很多事情也没必要看得那么清楚。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迟钝的人,就会永远慢半拍。一开始的时候迟迟看不清自己的心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然后再用余下的所有时间,去后悔。
元宿刚来桃村的时候,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夏日。
洛城始终记得,那天小黑跑过来拉着他的手,说村里来了个特别好看的哥哥,笑起来脸上好像会发光。
他当时嘲笑小黑没见过世面,可等人进了农庄的大门,他自己却先愣住了,手里端着满满的一缸水也不觉得重,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
青年穿着最简单的白色短袖,下摆微微扎进水洗蓝的牛仔裤里,显得腰身格外劲瘦纤细。头发是微卷的深咖色,衬得肤色尤为白皙,精致的五官在阳光下好似真的在熠熠生辉。
洛城其实一眼就认出这是国内很有名的歌手元宿,只觉得真人远比照片里看起来更出色,也更纤瘦。他身上背着一把吉他,推着不小的行李箱,手里还提着包裹,有一种举步维艰的感觉。
“我来帮你吧。”身体比脑子反应快,他几乎是立刻就放下了手里的水缸,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接下了青年沉重的行李,还把人往里面带。
“谢谢你。”元宿松了口气,抬头露出一个感激的笑,淡色的眼眸里晃着浅浅的波光,连嘴角的笑纹看上去都很温柔。
“……客气什么。”他莫名觉得有点脸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