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放学,唐纳和向北一起打了篮球。
运动完,俩少年结伴着一起回家。
向北是骑自行车来的,本打算载唐纳回家。
但是之前被教导主任抓现行之后,唐纳就不敢坐了。
自行车后座可以载小朋友,但不能载大朋友,唐纳已经是大朋友了。
向北也惯着唐纳,他主张遵守交通规则,向北就干脆推车陪他一起走路。
他俩打球到挺晚,回去的路上,天色已经黑了。
傍晚时分路人最多,街道上拥挤着初出夜市的摊贩和来往顾客,江滨的大桥上还有摆着设备卖唱的艺人。
唐纳被那男艺人的歌声吸引,抬头往桥上看了眼。
紧接着,他就看见围观路人中,有一名少女的头发被风吹起,露出底下红色的发丝。
是卢语心!
“猴!自行车借我!桥上见!”
唐纳二话不说,借了自行车就直往桥上蹬去。
果然,看到唐纳骑自行车出现的时候,听歌听得入迷的卢语心第一反应就是要跑。
但没跑两步,她就意识到两条腿根本跑不过俩轮子,当场放弃。
等向北赶上桥面的时候,唐纳已经把卢语心逮住了。
一个骑在车上,一个蹲在桥栏下。
“你喜欢音乐啊?”唐纳问她。
卢语心矢口否认,“没有。路过听个响罢了。”
唐纳指着来往的、偶尔侧目看向艺人的路人们,说:“他们这样的才叫‘听个响’。你都专门停下来了,这意义可不一样。”
“怎么这么敏锐?”卢语心不爽地蹙眉,睨他一眼,“看你在那个人面前的傻样,我以为你是个呆子来着。”
“谁面前?”唐纳一怔,“等等,你是不是骂我傻?”
“果然是那啥令人盲目。”
“哪啥?”
“你自己悟。我可不负责撮合情敌。”
“……”唐纳扭头看向北,“她刚才说的是中文吗?只有我一个人听不懂吗?”
向北笑着安慰他,“没事。我也听不懂。”
“话说回来。”得知她喜欢听歌,唐纳才注意到,“你其实声音很好听。会不会你其实有这方面的天赋?”
卢语心警觉起来,“你要干嘛?”
“你不是想要被关注吗?凭自己的实力被关注,比依附男朋友被顺带关注,感觉完全不一样哦!”唐纳鼓动她。
一听这话,卢语心像个过年被长辈怂恿才艺表演的尴尬小孩,捂着脑袋哀嚎,“才不要呢!丢人显眼!”
“这里也没人认识你呀,试一下嘛!大家都是过客,哪怕看笑话,一晚上也就过去了。”
“我才不要!抛头露面唱歌什么的,也太可笑了!”
卢语心看起来很是抗拒。
可这女生,只有被说中心事的时候,才会表现得抗拒。
先前唐纳没戳中她的时候,不管话说得多狠,她看起来都很随意。
因此他很清楚,她表现得越抵触,越意味着她对这件事的在意。
灵光一闪,唐纳把包往向北怀里一塞,羽绒服拉链一拉一脱,就开始解里头的校服外套。
旁边的向北一看他大冬天当街脱外套,吓坏了,忙要制止。但唐纳动作很快,已经把校服外套摘出来了。
校服里穿的是短袖,有短暂的一瞬间,唐纳是穿着夏天的衣服,站在深冬大街上的。
所以,哪怕套外套的动作再快,少年的脸还是瞬间被冻得发红。
哈着热气,唐纳顾不上自己,将校服外套往卢语心头上一蒙,用两条长袖在她脸上打了个结。
卢语心的脸就这样被校服挡住,看起来憨得不行。
“你干嘛?”卢语心懵逼地想要把校服取下来,被唐纳出声制止。
他说:“你不是怕被人看见吗?这样就没人会知道你是谁了!”
“但是……”
“如果你真的觉得当街唱歌很丢人,你不会在这里欣赏他唱歌这么久。”唐纳蹲下去,与她平视,温声细语地,“你喜欢音乐,对吧?”
她的脸隐在校服里,只露出一双躲闪视线的眼睛。
她嗅着少年衣物清新剂的气息,听着少年柔软的话语,看着少年为她冻得发红的脸,突然发觉自己退无可退。
卢语心想,干脆破罐子破摔好了!
他说得没错,反正也没人能认出她来!
“唱就唱!”卢语心回应。
唐纳笑起来,掏出手机,“我去找那位艺人小借一下设备。”
扫码刷了一百元,那卖唱艺人收到钱开心极了,自然同意唐纳借设备的请求。
卢语心上前,点了一首五月天的……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她的声音平日说话时慵懒而沙哑,因此总给人以漫不经心的随意感。
可唱起歌来,她这独特的声线,又如鱼得水般独具自如的魅力。
带着沧桑感的哑,混合着青春期女孩稚嫩的沙,并没有专业的技巧,她处理声线的稳定性并不够……
但音准意外不错,加上走了心,这种原生态的天赋,反而更加动人。
卖唱艺人因为过于专业,吸引来的视线并不多。
而少女“初听不够专业、再听引人入胜”的歌声,却引得不少路人驻足停留。
唱着这首歌的时候,她声音几度颤抖。
她似乎在借这首歌与谁说话,或是仅仅只在,与自己对话。
“……重新开始活着!”
最后一句歌词,她几乎放弃了“唱”,简直是“吼”出来的。
她好像在向世界宣誓,哪怕活着那么那么不快乐,她也会努力好好“活着”。
听歌的路人们被最后这极具感染力的情绪打动。
而唐纳也清晰地感觉到,听完她的歌,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的歌声不是没有瑕疵。
但因为真诚,显得动人。
在路人们发自内心的掌声中,少女错愕地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