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遇见小屁孩那天,傅念华让他下车自己去医院包扎,他手上流着血,做好简单处理后在等待检查结果时遇到了崴了脚腕的小屁孩儿。
两个人都孤零零的。
小孩儿才上小学的年纪,崴着脚不哭不闹,自己安静的坐在一边,将书包放在腿上,拿起一本漫画书放在书包上晶晶有味的看。
傅念生侧过头去看,小孩儿便感受到了他的目光,便很友好的将书包放在两人中间,端着书与他分享。
看到激动处,小孩儿会紧攥小拳头,静悄悄的为超级英雄打气,软乎乎的小脸儿激动的发红,眼睛亮晶晶,还会控制不住转头再看看眼前这个大哥哥。
自来熟的很。
那本书一点儿也不好看,起码对于已经上初中的傅念生来说幼稚的很。小孩会时不时转头与他讨论漫画内容,他伸着短小的指头指着那个漫画中打败敌人的英雄,对傅念生说:“受伤了也很帅,坏人就喜欢欺负长的好看的人,幸好被他打败了”。
但小孩儿不知道的是,不管哪里的主角,无一不是完美无瑕的,不然也并不能称之为主角,坏人也并不是因为他们长的好看才会对他进行打压,那完全是作为坏人衬托主角的职业所在。
但不管再怎么成熟,傅念生作为一名正在青春期处于叛逆的中二少年,却在那话里得到了奇怪的安慰。他那时非常笃定了一句话:坏人都只欺负长得好看和聪明的人。
可能也并不是笃定,他只是急需要一个理由去让心里得到安慰,并为一切的事情勉强的找个原因罢了。
后来也因为这句话,让他整个少年期所面对傅念华的恶行时,都会自己做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以至于后来虽然处于各种情感爆发的敏感年纪,也没有走到傅煜城的那种极端的地步。
傅念生做了一个成绩优异道德良好且家庭优越的富家子弟都做不成的事情,他偷走了那本漫画书,在小孩放下书包去做检查的时候。
梦醒了,傅念生翻身时腰部被个硬物搁的生疼,他拿出一看,在被子下发现了玩具手枪。他微微失笑,那是傅小西拿着她最心爱的玩具安慰他呢。
傅煜城带着小少爷回了家,小少爷像是瞬间回到了自己曾经失去的领地,迅速将楼上楼下盘查一遍,以便确认这段时间还有没有别的人顶替他,他观察每个角落,却只有那杂物间独独没有敢去。
傅煜城懒得理他来来回回的跑,只上楼换了衣服。
下楼后他端着一份热饭去了陈辰的杂物间,陈辰正看着半空目光发呆,近几天他维持了这种状态好久,傅煜城已经习惯,便顺势坐在了他面前。
他将饭菜送到他面前,低沉着声音说:“吃饭吧”。
陈辰对于吃饭这两个字极其敏感,他眼神瑟缩了下,颤抖着手接过碗筷,他拿着筷子不知道该怎么用,疑惑的去看傅煜城。
傅煜城并没有给他答复,陈辰便放到一边,脸埋在碗里大口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陈辰突然面色惊讶的抬起头又去看傅煜城,伸出细白的指尖触碰了下碗里软白的饭粒,他神情奇怪道:“热的?”
傅煜城从进到这里,心便控制不住的一下下疼,尽管他控制的很好,却仍然皱紧眉头,但并没有一点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