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2615 字 3个月前

黎琛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说:“不是最好的,改天带你去做几件大衣。”

季绍庭朝黎琛笑了笑,说谢谢。黎琛回不用,还是定定地站着。季绍庭觉得自己知道他在等什么,他说:“您给我挑的从来都很合身。”

“不行,”黎琛执拗道,“你穿上,我要看。”

季绍庭捧着细软的衣绒,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收到礼物,或许是因为浅浅睡了一段,或许是因为黎琛无意流露出的这种孩子气的瞬间,总之季绍庭满腹的丧气散了大半。

怕他、敬他、反感他。

此时又觉得,他很可爱。

第10章 “我不会爱上季绍庭的。”

季绍庭是在第三天才又拨通他哥电话的。季临章半句迂回的话都没有,直接开门见山:“他对你到底怎么样,老实说,不准再撒谎。”

季绍庭满面讪讪,不敢说话,但季临章听着这段沉默就把水底下的真相捞出来了:“男人怕被绿,反应过激,这个我理解。我只想问你季绍庭,你是不是很怕黎琛?他欺负你?”

“这个没有!”季绍庭赶忙道,“他前天还给我买衣服来着。”

“那你为什么那么怕他?”

季绍庭还想说没有,先听见通话那端有声叹息:“你被吓到的反应我可最清楚,能当场断电。”

季绍庭终于踌躇道:“我是怕他,他……怎么说,他这种人本身就不是我会想交朋友的类型,太高傲了,很难相处,又有恩人的光辉加持,我就感觉什么都是我的错。前天那事本来也只是一场误会,我却觉得很对不起他。”

黎琛这个人就是有办法让你觉得,你什么都是错的。季绍庭轻轻揉着眉心,叹声道:“他太成功了,我这辈子不可能累积到他资产的千分之一。哥,等你也爬上富人榜,我以后面对黎先生就有底气了。”

最后一句是玩笑话,他是要把真正可怕的事物带过去,隐而不宣。季绍庭也有不少所谓上流社会的朋友,没有一个会给他这么重的压迫感。黎琛的身份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追根究底,真正可怕的是他对自己那暧昧的感情。

可怕到季绍庭根本不敢去梳清脉络,拾掇分明,再给它下个定义。他不是怕黎琛不能给,是怕黎琛给太多。黎琛的生存本身就是沉重的,他所提供的爱情更像只洪水猛兽,连示好都要透过支配与命令的方式体现。

这通电话没有结论,季临章只说过几天就带上父母来南云聚餐,顺便带几件冬装。季绍庭爱惜东西,一件大衣能穿好多年,但出乎季临章预料,季绍庭拒绝了他的帮忙,说是等等黎琛就带他出去做衣服了:“他要量身定制,你看,有钱人连品味都要站上金字塔尖。”

季临章顿了顿,问:“他经常给你买衣服吗?”

“算是吧,”季绍庭很苦恼,“我是不是得跟他表明我抵制快速时装啊? 啊算了,我没这个胆子。”

季临章没有再接续话题,他让季绍庭照顾好自己,然后就挂了电话。

聚餐是在一个星期后,而这个星期的气温呈跳崖式骤降。季绍庭的风衣还没做出来,一出门就被冷风吹成傻逼,在寒风里哆哆嗦嗦地锁了门,钻进车里时不禁感叹:“这南方天,说冷就冷了……诶?黎先生?”

黎琛握着季绍庭的掌心,若有所思地回道:“的确很冷。”

季绍庭想抽手出来,又怕惹到黎琛,只能任由他握着。黎琛的手很暖,皮肤粗糙而手掌宽厚,蓄满了力量,季绍庭甚至怀疑只要他用力,自己的指骨都能给他攥变形。

幸好黎琛没有与他牵扯多久,两只手就重新握上了方向盘。

可下车的时候他做了一件叫季绍庭更猝不及防的事,他脱了他的外套披到了季绍庭身上。季绍庭一脸惶惑,不过一件西装外套,却沉甸甸得要他喘不过气。

黎琛的体嗅覆着他,像是他本人正自后将他搂抱。季绍庭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作何感想,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他不舒服。

所以一进到室内季绍庭就脱下了黎琛的外套,说谢谢:“现在暖和多了。”

黎琛眉头微皱,季绍庭心一绷,不愿意让黎琛误会他是在嫌弃什么,于是又将外套对折挂上小臂,笑着说:“我帮您拿着吧。”

黎琛送礼喜欢送衣服是有原因的,在他眼中没有比衣物更亲近一个人的东西了。棉、亚麻、呢绒,什么材质都好,一旦贴上肌肤就有了独特的意义,将肉躯裹起,成为某段特定时间里人的另一层躯壳。

季绍庭把他的外套护在怀里,就像是在护着他的一部分。黎琛喜欢这样的季绍庭,这个可着他的心剪裁出来的黎太太。

这一场饭局是酬谢加订婚,虽然前者是真后者是假,但到底都是极重要的人情,季家办得很正式,每个成员的穿着也很正式,倒是季绍庭只随意一件毛衣。等两边都握手问过寒温,季临章就半是指责地问起季绍庭:“穿成这样,你怎么进来的?”

季家订的是一间高档酒店的空中餐厅,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季绍庭本来是要向黎琛借领带的,却听他说穿舒服点就好,也不是见别人。

“我跟着黎先生嘛,”季绍庭笑道,“跟着黎先生我哪都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