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2281 字 3个月前

“昨天晚上剩的皖鱼……”

两人每次开篇都是家常琐事,顺着零散的话头聊下去,从饭菜聊到父母再聊到季临章的工作。季绍庭尽管不自然,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演技在这一刻已达至人生巅峰了,至少他觉得季临章没有听出什么不对劲。

直至季临章丢出了去晨跑前的最后一个话题,是关于季绍庭的邻居:“那个安德森对吧?怎么样,他今天又送了什么给你?”

季绍庭有些绷不住了,他窒了一窒,目光不自觉地就想朝黎琛那里飘过去。

幸而才到一半就给他收回,季临章透过模糊的画质,也并未觉出不妥。

“今天他送了个面包。”季绍庭斟酌着回答,话里半真半假,黎琛的确送了个面包,面包纸袋。

“挺好的,”季临章的声音被机械处理到失真,从麦克风里传出来,传过空气,传进黎琛的耳道里,“说到底一直送花也太浮夸了,小伙子挺会做 ”

季绍庭马上就知道他哥要说什么了,不禁拦腰打断道:“季临章你别乱讲,我人都没见过一面。”

“这不更好,说明他不贪你长得好看,就是看你性格。”

“几张便条纸,看得出什么性格?”

季临章装模作样地道了两句非也非也:“就是细节才最真实。”

黎琛端着碗乖乖地坐在沙发上埋头吃饭,季绍庭用眼角一瞥他这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更加 得慌。

他不想再继续这诡异的对话了,于是就催季临章快去跑步:“等等太阳出来你又嫌热,现在这时间最好了。”

“最后一句最后一句,”季临章收起了嬉笑的神色,道,“庭庭,我不管他是安德森还是罗宾森,最重要是你喜欢他。这世上爱有很多种,那些不尊重你意见、只顾着自以为是的喜欢,是最害人的。两情相悦当然好,做不到的时候,我们就退一步,选一个你爱的,而不一定非得要个爱你的。”

那个“最害人的”指的是什么,在场的三个人都心知肚明。

“我知道了,”季绍庭微微低了眉眼,说,“谢谢你,哥。”

季绍庭放下手机以后,空气里静了一段,然后他听见黎琛开口了,像是在发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可我该怎么才能让你爱上我?”

第50章 “你为什么又要这样?”

季绍庭的第一个念头是:不用。

不用为这问题焦虑惧怕。

季绍庭空空地坐了一会儿,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黎琛说完这句话就站了起身,问季绍庭能不能坐回餐桌边。季绍庭回过神来,连着说了两声可以。

菜还热着,黎琛一口气吃了半条鱼,空气里再没有交谈的声音。

黎琛吃完以后说要洗碗,季绍庭推让不成,眼睁睁见他霸住了水槽,拿着碗碟笨拙地在流水中清洗。

有谁见过小孩子洗碗,大概就明白季绍庭的心情:分明觉得黎琛不该做这些,可见他做得这样专心,又不忍叫他停下。

季绍庭倚着门框想,黎琛这是在努力博得自己的喜欢吗?

其实不用的。

答案忽然明了,季绍庭想黎琛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没有必要,因为他对黎琛的感情从未真正消失过。

即便是伤筋动骨一场,部件都拆开,再拼起来依然也是爱的。

黎琛所提供的爱情带着自焚般的热度,他简直是将他自己当成了祭品,以献祭的虔诚来供奉季绍庭,甚至可以为他死亡。一个人是很难从这种热烈又疯狂的爱情里全身而退的,因为周身都给他灼伤了,从此世上只剩下两种人:黎琛与其他人。

季绍庭对爱情的阈值已被拔得无限高,只有黎琛的爱是爱,其他人都不够,远远不够。

“黎琛。”季绍庭忽然开口。

黎琛背脊一弓,立刻就转过了身:“在,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