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人老爷子的天彻底塌了。
闻人家的家庭并不好,自然负担不了那么多医疗费,学校也捐了钱,但那不过是杯水车薪。
李朝朝没想到自己只是想要让原主不能考试,却将人变成了植物人,心中心虚,以同学的身份负担了原主的医疗费,对外只说是看在同学一场,知道她家里困难才帮助的。
除了已经变成植物人的原主和那几个动手的混混,没有人知道这件事背后居然还和李朝朝有关。
唯一的孙女兼亲人变成了植物人,闻人老爷子整个人都被压垮了,知道李朝朝好心负担原主的医疗费,直接就给李朝朝跪下了。
李朝朝心虚,只出钱,没有再来医院看原主,不过饶是如此,也让学校里的人对她这个不学好的叛逆少女印象大改,都觉得她是一个善良的学生。
而李朝朝似乎也因为这件事改变了不少,没有再继续叛逆下去,而是慢慢收敛了浑身的刺,开始学着当一个好学生。
可以说,原主的惨事让李朝朝幡然悔悟,痛改前非。
但这和原主有什么关系?
原主已经变成了永远不会醒来的植物人。
后来姚清云考上了京大,李朝朝也跟了过去,在首都读一个三流学校,继续追着姚清云,因为原主的事情加上后来李朝朝学好了,姚清云慢慢也对她有了好感,两人最终从校园走向婚纱,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这些事情都是闻人老爷子在原主耳边说的。
原主虽然变成了植物人,但是她却可以隐约听到外面的声音,老爷子感激李朝朝,经常会在病床前说着李朝朝的事情,言语之间经常替李朝朝祈祷,希望她能够过得好。
原主在床上躺了六年,闻人老爷子被查出来癌症晚期,命不久矣。
最终,老爷子摸着原主的脸颊,颤抖着手捂死了她。
“好孩子,兮兮,别怕啊……很快就结束了,咱们一家子齐齐整整的,别怕,不疼啊……”
老爷子的想法很简单,他死了,原主没有亲人,没有人会照顾她,只靠着李朝朝提供的医疗,依旧会有人疏忽她。
而且,放着这样的孙女活着,闻人老爷子死都不安心,他想着,与其让孙女这么一直孤独地在这里躺着,不知道哪天就会没人管了,不如带着她一起走。
即使心痛,老爷子也依旧狠狠心,在自己病死之前,先把原主送走了。
后来的事情原主不知道,但是闻人奚却看到了。
原主死后,老爷子是凶手被警察查了出来,网上也曝出了这一起杀孙案,整个报纸网络都在指责老爷子心狠,只是老爷子自己也命不久矣,警察也没办法。
在那不久,老爷子就结束了自己痛苦的一生。
姚清云和李朝朝两人,就是叛逆富家小姐和清贫学霸校草的爱情,只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的话,确实温馨又甜蜜。
姚清云最初并不喜欢李朝朝,即使知道李朝朝喜欢自己,经常想要帮自己忙,姚清云也依旧对她不苟言笑,冷淡得很,对他来说,李朝朝还没有学习重要。
他要靠自己的本事让姚母过上好日子,可不想去花李朝朝的钱,而且李朝朝那时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不学好的女孩子,他怎么可能会喜欢?
一切的改观还要从原主出事开始。
可以说,原主出事完全成就了李朝朝,成为李朝朝人生的转折点。
对李朝朝来说,原主是叛逆青春犯下的一个错误,但她也做出了补偿,并且痛改前非,这一切也就揭过去了。
可对原主来说,被毁掉的是她的一生。
原本美好的人生因为李朝朝的胆大妄为而毁掉的。
而李朝朝毁了她,却还理所当然地接受着老爷子的感激,踩着她为自己打出名声,谁知道了不说她心地善良是个好姑娘?
她从小和爷爷相依为命,即使心中恨,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也不是报仇,而是爷爷。
她并不恨爷爷杀了她。
因为她知道爷爷是没有办法,他只是放不下她一个人躺在病房中而已。
一旦老爷子死了,谁还会对她上心?李朝朝那时候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又能继续负担她的医疗费多久?就算她负担了医疗费,没有人管着,医院又会如何对她?原主知道,就是因为这些,老爷子才会狠心送她走。
她只想和爷爷好好的,不要出事让爷爷一把年纪还要操心,提前带爷爷去检查,防止爷爷几年后癌症去世,让爷爷有个幸福的晚年。
……以及,不想再有人像她一眼,被李朝朝毁掉了。
这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小小年纪就见多了人心的险恶,所以她要求真的不高,甚至有些卑微了。
【知道了,让她放心吧。】
脑中回忆着原主的记忆,闻人奚面对这样简单的心愿,直接就应了下来,随后又补充了一句,【让她放心,老爷子不会有事情的。】
老爷子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如果查出来比较早的话,治愈率非常高。
甚至老爷子得癌症,或许也和劳累过度有关。
他这一生太苦了。
青年丧妻,中年丧子,晚年又亲手送走了孙女,命运似乎一直在和这个老人开玩笑,只是这玩笑却不是普通人承受得起的。
电动三轮车很快就回到了村子。
闻人家所在的村子叫塘子村,属于河下镇,光是听着这些名字就能知道环境了。
旁边有一条引水渠,直接穿过了整个镇子,塘子村则在河下镇最北面。
此时天已经黑了,村子里有不少老人趁着吃完晚饭的功夫出来溜达消食,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看到三轮车过来,知道是闻人家爷孙两个回来了,立刻有人打招呼。
闻人奚也老老实实打招呼,然后才将车子直接骑到家中。
闻人家是三间瓦房,外面还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三轮车平时就放到堂屋里,充电也方便。
“爷爷,晚上吃什么?我去做。”
“嗨不用了,我走的时候已经做好了,稀饭和馒头都在锅里热着,知道你今天回来,上午卖菜回来的时候我还专门从冷菜店给你买了点鸡爪,晚上就吃那个吧。”老爷子动了动有些僵了的四肢,麻利地从车上爬了下来。
原主喜欢啃鸡爪,老爷子知道,所以专门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