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方式相似,伤口的位置也一样。”奥斯卡说,“因此才被归到同一个案件里,不过和其他死者相比,哈里森有点特别。”
“是指他的性别?”
“之前看来是的。不过你提出了受害者的另一种共同特征,性别差异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希尔德打量周围,这是个古怪的房间,尤其主人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
房间里所有东西都是粉红色。
窗帘装饰着缎带,墙上挂着闪亮的粉色圆球,打开衣柜,里面是一排深深浅浅的粉红。因为哈里森死于非命,临死前鲜血溅满了其中一面墙和地板,干涸的血迹让这个梦幻似的房间呈现出更加违和的怪异感。
奥斯卡对此倒没什么特别反应,也许是从警生涯中勘察过太多诡异古怪的凶案现场,早就见怪不怪。
“哈里森是个异装癖,报告上有写。”他说,“转交档案的警探觉得凶手可能认为他不算男人。”
异装癖并不是身份识别障碍,而且房间里没有生活设施,除了衣柜、镜子之外,只有一张对十几岁青春期少女而言都显得过于可爱的双人床。
这是一个秘密乐园,一个尽情享受隐私的地方。
希尔德对这条小街的了解仅限于势力划分,即使像罗德尼那样深入黑街暗巷的家族头目也不可能对每一个“蜂人”和“渡鸟”了如指掌。但是,希尔德了解他们的动机,为了保证自己在这一行中不落人后,他们会一刻不停地捕捉消息,探听别人的秘密。
“他在穿衣镜前被杀,死的时候只穿了一件睡袍。”奥斯卡说,“当然也是粉红色,喉咙上的伤口很整齐,凶器应该非常锋利……”
睡袍不是死后才换上的。希尔德记得报告上写的每一条内容,包括楼下那个只顾看比赛什么都不想管的门房的证词。在无数个“不知道”和“没留意”中,只有一句有用的话 “从来没见过穿粉红衣服的男人,房间租给谁,里面放什么东西我可管不着。”
这证明哈里森平时并不惹人注意,外表也没有女性化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他来时应该穿着别的衣服,至少在连衣裙外裹着外套,可是现场却没有发现他换下来的衣服。
凶手把外套拿走了,为什么?因为杀完人后穿上哈里森的衣服离开更隐蔽?
房间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残留在地毯和墙上的血迹犹在,悬挂的装饰品却依旧端端正正,看不出重新布置的迹象。是他主动带来的客人,就像其他被杀的女人一样,以为有生意上门,结果却落了这样的下场。
“十几个案子,全都挑女人下手,哈里森在受害者中独一无二。”
“也许凶手就想让人费解。”希尔德一件接一件检查衣柜里的衣服,他知道警方已经地毯式地搜索过了,不过还想再看一次。
“你说得对,太偏执于自己习惯的凶手容易画像,可我还是觉得他突然改变目标不只是想误导我们。”
“为了赶时间。”希尔德说,“凶手选择情报链最底层的蜂人,是因为他们的死不容易引人注意,而且最先杀害的都是孤僻独居的人,这些人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恰巧是妓女,轻而易举就能找到和她们单独相处的机会。他想为某个秘密杀人灭口,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尽可能不引人注意的方法扫清知情者。他已经杀了十几个人,哈里森只是刚好符合要求。”
希尔德推开一件粉色衣裙时,一片小指甲盖大小、闪闪发亮的纸片飘落下来。
奥斯卡看到他弯腰捡东西就过来看了一眼。希尔德把纸片放在手心,窗外阳光的照射下,亮片上隐隐折射出形状像嘴唇一样的花纹。
“这是什么?”
“是暗语之地俱乐部派对的亮片碎纸,没什么用,嘴唇是俱乐部的标记。”
“俱乐部在哪?”
“就在酒吧街,但它平时叫月光酒吧。”希尔德说,“只有每个月的某一天才会开放给特殊需求的客人举办深夜派对。”
“特殊需求是指?”
“像哈里森这样的人,以及愿意花钱和他来这个房间过夜的人。”
他一直过着心满意足的生活,把自己的癖好展示给同样爱好此道的人欣赏,直到最后一次,他穿上粉红睡袍时,被人从背后割断了喉咙。
“知情、独处、没有防备。”奥斯卡说,“是不是等凶手把容易下手的目标全杀完后,就要开始动手去杀更难对付的目标?”
“那要看凶手想隐藏的秘密是什么。”
“我们能不能去暗语之地打听一下,哈里森最后一次露面是和谁一起离开的?这个月的派对什么时候开?”
“不知道,只有参加过上一次派对的人才知道下一次派对的时间,每个人只能邀请一位客人参加。”希尔德说,“不过我觉得没必要打听,因为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