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笨雪人 77888 2341 字 4个月前

席间有人提起他的身体,他劫后余生地感慨道:“别提了,鬼门关走一遭。身体还是第一位的!挣再多钱,身体垮了那也是白费!”众人附和,和他大谈养生保健,罗逸轩颇有心得。

罗羽钦坐在角落里,反坐在椅子上,手臂搭着椅背,像小学生上课的姿势。没有人来找他搭话,他就专心地看,看罗逸轩抱着孩子和别人说话,看人们都围着看小宝宝。

为他奉献器官的儿子和可爱的喜人的小婴儿相比,乏善可陈。

枯坐了一个多小时,罗映雪早溜走了,他也准备回去了。

“小罗总,恭喜又添了个弟弟。”有认识的人向他道喜,他匆匆点了点头,快速穿过大厅,罗逸轩自始至终没有看过他一眼。

走出酒店,燥热的夏风扑过来,他却觉得很轻松。

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性格没这么寡言,爷爷的掌控随着他的年龄增长而变弱,得以喘息的时间变多。

他最喜欢的就是下了晚自习挂着耳机骑车穿过满是槐花的大街,树梢上挂满白色和紫色的花串,走在其中会感到心被充盈起来,少年罗羽钦自作主张把这种感觉定义为幸福。

真的,在那样的夏夜里穿梭几天,他甚至变得爱笑。

同学们喜欢找他抄作业,抽屉里的情书没断过。简单的发型,干净的脸,挺拔的身量,十七岁的罗羽钦是少年最标准的具象。

直到爷爷去世,老爷子两袖清风,家底没多少,却还是最爱自己的孩子,罗逸轩继承了所有遗产。

罗羽钦觉得可以理解,父母肯定最爱最爱自己的孩子,也接受了只有罗逸轩是例外这个事实。

忙于温饱和挣学费的日子里,充满花香的夏夜变成燥热漫长的普通夏天,音乐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他没有家,奔波就没有终点。

醒来之后,头和身体都很痛,后来在医生的只言片语中断断续续知道了自己失去了什么,他没有埋怨,只觉得迷茫。像在真空中醒来,大脑都变迟钝了。

住院的时候幻想过罗逸轩会觉得愧疚,从而会给他一点补偿,他的要求很低,如果只是以父亲的角色陪他吃一顿饭的话,也可以。

但是没有,罗逸轩的秘书在他出院之后安排他进了一家子公司,他突然觉得没意思。

他喜欢看悲剧,看男人女人追逐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大声歌颂,倾其一生去追求,到最后两手空空。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不那么可怜。

今晚却不同,开着车窗户,他又闻到了久违的花香。这次他有了目的地,念筝说好了会等着他。

回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玫瑰园的门灯亮着,台阶上坐着的人身穿棉布睡衣,下巴搁在膝盖上,要睡着了。

门灯也是玫瑰状的,柔红灯光最中间是盛放的花朵,延伸出去的是黑色铁丝制成的枝蔓。

念筝正好就坐在灯的正下方。

罗羽钦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心觉这不应该叫玫瑰园,也许叫天使园更加恰当,天使坐在灯下沉睡,仍旧福惠人间。

“你回来了。”念筝迷迷糊糊,抬起头看见车停在门外面,罗羽钦正坐在车里看他。

“你在等我吗?”他问,下巴枕在手臂上,搭着车窗,额前落下些头发,落拓英俊,此刻还显得乖。

念筝撑着发麻的膝盖站起来,缓了会儿才能动,走下来拉开铁门,“是啊,在等你。”

“哦。”罗羽钦仰起脸看他,“亲亲。”眼睛被光照得亮晶晶,看起来很纯情。

念筝困惑,“你喝酒了吗?”还是站在车窗外捧住了罗羽钦的脸俯身亲他,罗羽钦闭着眼,只是单纯地和念筝嘴唇碰嘴唇。

然后向上游移吻到嘴角,伸出舌头小狗一样地舔了舔。

丢掉了两年的记忆,在昏迷的时候送出去肝脏,父亲有最爱的孩子,他却只有凄惨的童年和不健全的身体。老天爷一定是看他太惨了,才把念筝带给他。

他是我的宝贝,罗羽钦边亲边想。

但他说过有喜欢的人,还是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不然不会在一开始把我错认成那个人。

他难过地蹙起眉,眷恋地吻上念筝的喉结,如果他不提的话,他就还是我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