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女孩子的脸上露出明显的泄气,摸摸耳坠,摆摆裤子上的链子,都显得没精打采的。也是,向来叛逆的傅司年怎么会好好听人说话,更不可能会为了什么学习小组,乖乖地在美好的周末出门。
许落嘉温和地说:“这样,要不你们先去,我去找傅司年。”
“算了吧,落嘉,傅司年找不到的。”旁边一个男孩子说。
许落嘉什么人,说一不二,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要认认真真地完成,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在战争年代,他绝对是让所有百姓都撤离以后,再殿后的英勇大无畏将军。
他抱歉地打了几个电话以后,才大概知道了傅司年现在在哪里。
十七岁那年觉得很感激电话里的同学和朋友,然而午夜梦回,心急如焚的时候,竟然又隐隐地对这些人起了怨念。如果当时不知道傅司年在哪里就好了。这样他们两个就可以永远像两根平行线,各自往前走。
是,他后悔认识了傅司年。
老天爷喜欢看戏,当时看起来是恩赐,因为傅司年在的酒吧离商场不远,许落嘉轻而易举就可以赶过去,做戏也没有这么巧合的。
然而看似是上天慈悲,又是造化弄人,当时的便宜都为了戏幕徐徐罗列而准备。因为老天爷喜欢看戏。尤其喜欢看痴男怨女爱不得,恨别离,意难平。
此时候的许落嘉懵懂得像只羔羊,傻乎乎地去酒吧,温顺地钻进了命运的布袋。然后,布袋一收,拼死也挣脱不开。
十年前的酒吧跟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七点钟已经开始渐渐地热闹起来了。中间有一个华丽的舞台,数不清的银色灯光对准那个舞台。
许落嘉情不自禁地走过去,银色的灯光四处闪耀飞舞,舞台正中间的是傅司年。
十七岁的少年,身材已经修长健硕,穿着黑色的宽T恤,偶尔把手举起来,能瞥见衣服下的肌肉线条,拿着麦克风的手臂线条流畅。
也许是因为酒吧里太热,也许是因为场子真的太热闹了,傅司年额前的碎发微微湿,垂下来,眼睛里闪耀着鲜活的光芒,比舞台上的灯光还要明耀。
一眼就闪耀了许落嘉。
好像在一瞬间,静止沉默,古板老旧的自我世界开始运转起来,圆规,纽扣,尺子都开始飞舞,在天空里留下流星一样的流光溢彩。
许落嘉感觉自己脑袋混呼呼的,视线情不自禁地跟着舞台上的傅司年。
他唱的是日本话,许落嘉听不太懂,只觉得后面的扫弦和疯狂的鼓点让酒吧越来越热。
“……Just tell me my life……”听懂了这一句。
在唱到高潮的时候,舞台前面忽然喷射出金黄色的烟花,傅司年一只手拿着麦克风,一只长臂挥动着,仰起头唱,优越的下颌线在火热蓬勃的烟花里显得遥远高贵。
唱到最后,头顶上又散下了金黄色的彩纸,嘭的一声又一声,许落嘉只觉得自己的世界也炸成了金黄色。
许落嘉想,他可能这辈子都很难忘记这一刻的心跳。好像心跳不再是简单的心跳,而是冲破十七年的一切束缚,散成漫天的彩纸,又聚成一体,心跳是有意义的。
直到下一个人表演以后,许落嘉还呆呆站在原地。手脚都在发麻。
下一场更加热闹,周围的人开始推推嚷嚷,这才让许落嘉回过神来。
他不断地逆着人流,挤出人群,往酒吧的后台走去。
旁边忽然与人路过,这个衣着,这个身高,这个气场,擦肩而过的感觉让许落嘉心神一拧,不断在脑海中重演。
许落嘉忽然转头伸手,叫住了他,“等等。”
旁人扭过头来,戴着黑色的鸭舌帽,仍然显得鼻梁高挺。遥远的距离,傅司年已经很有冲击力,然而如今近看,许落嘉又觉得脑袋发晕。
傅司年长着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形状狭长优美,眼尾上挑,看起来是相当多情桃花的人。
“我,我是你的同班同学,许落嘉。”
许落嘉说。
傅司年的表情闪过一丝不耐,甩掉许落嘉的手,冷冷地看着面前的人。
第3章
许落嘉的脸上闪着红扑扑的光,在酒吧走廊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不知名的羞涩和腼腆,动作笨拙地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