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陈家那边,在元六捎了口信来之后,知道女儿在镇上正好遇到了她哥哥,而长子身体稍有不适,女儿决定陪哥哥去一趟江南贡院,方便照顾他,陈父陈母也感到很是放心。
明明都是女儿,从前明珠没有被找回去的时候,家里要为她操心。
为了她,三年前寄羽还错过了一展锋芒的机会。
晚上入睡前,陈家夫妇房中夜话。
“明明松意也比寄羽小,可怎么换了她跟去,我这心就一下子安定下来了呢?”陈母将丈夫脱下来的外衣挂好,一边把袖子抻平整,一边忍不住说道。
陈父坐在床边泡着脚,在初秋的凉意里用热水泡一泡脚实在是舒服,他听了妻子的话,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我们松意在京城长大,从来都很有主见吧。”
有她跟去,也不用担心儿子住得不好,更不用担心他像从前一样,容易在关键时刻倒霉。沾着妹妹的福运,总是能够化险为夷,平平顺顺。
陈母挂好衣服回来,给他去倒洗脚水,越想越觉得丈夫说得对。
大概就是因为知道女儿有主见,在她身边又总有好事发生,所以他们才把她当成了主心骨。
不光是他们,跟陈家兄妹住在一个院子的几名学子,也很快察觉到了跟陈松意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好处。
他们带出来的书童跟长随虽然办事伶俐,但在厨艺上却没有什么天赋。
可这一次跟着副山长出来,他们能带一个下人就已经是极限了。
谁也不能像独自出门时一样,前一个书童,后一个厨娘,再带几个丫鬟。
毕竟他们是来考试的,不是来享受的。
这群读书人,想要他们自己下厨更不可能。
这样一来,想要吃点什么,就要花钱到外面去买。
而随着开考的时间一天天临近,状元巷里空置的房子全都租了出去,客栈房间也全都客满了。
人一多,想要买到好吃的食物就变得困难了起来。
他们也不愿意委屈自己的五脏庙,于是颇有些怨气。
这时候,他们就发现,同窗的这个妹妹做饭真的很有一手。
每日清晨她出去一趟,给她兄长买早食回来,然后顺带买些菜。
之后除了傍晚去洗衣,便不再出去。
她做的菜虽然家常,卖相看起来不如外头的酒楼精致,但却香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