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

隔壁那个饭桶 酒小七 1950 字 2个月前

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咪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