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冠剑行 姬诺 915 字 5个月前

“我去追,你们待在原地切勿走动,尤其不要上山,任何人来都不要信,等我回来。”公羊月撂下话,寻着夜色追出去,能在他眼皮子底下盗物的人,已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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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燕赵多慷慨,柴笑是个地道的冀北人,屠狗辈出身,打小混在市井里,没读过书,连白字先生都比不上,但好在生得五大三粗,悍勇威猛,靠卖力气也能过活。哪晓得北方没几年安生日子,秦国打完燕国,燕国又覆灭秦国,燕国一分为二,燕国又打燕国,总之没个消停,饭都没得吃,哪还管狗。

眼看要喝西北风,便去混了个火头兵当当,结果入伍没两日,碰上刺杀,差点一命呜呼,好容易小命保住了,他这个二愣子,又阴差阳错给混进辎重粮草营的杀手搭了把手,这下可好,哪儿都容不得,丢盔卸甲一顿逃,是跑得只剩屎尿屁。

杀手看他可怜,就给捡了去,一双脚跨进千秋殿,也算成了半个江湖人。带他的老手叫冬瓜,让他也取个诨名,但没文化也就没墨水,思前想后,左右都听起来瓜兮兮,干脆拍板,直接上本名。

也该是他这辈子气运不绝,冬瓜没混出头,反倒成全了他。

只说那兰苑的杀手有两大特色,一是捡人,而是丢人,柴笑前头还有个“师兄”,莫名其妙地来,又莫名其妙地去,紧接着便是他,而后,他也秉承一门特色,捡到了吃不上饭的公羊月。

但许是老天也看不下去,这特色,就要断在这一代上。

公羊月剑挑江南成名后,他也一路“升迁拔擢”,紧逼第十二殿一把手之位,混饭是继续混饭,只是捡人却是没有。

所以,当他听说公羊月带了三人进入凤凰台后,很是吃了一惊,放在平时也要来客套一番,可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他要完成杀手生涯中的,最后一个任务。

夜里山头有孤灯,多是穿着黑袍巡夜的掌灯者,这些人不定都是隶属于殿主,各殿皆有出人,大多是退下来又无处去的老杀手,没有接近核心,但对千秋殿内部又甚为了解,刀口舔血的活干不下去,有吃有喝便留了下来,防外人更防内贼,几乎都忠于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