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
十五岁那年,我跟爷爷宣布:“以后我不会上军校,绝对不会上。谁再跟我说这个,我就离家出走!”
老爹和爷爷面面相觑。然后老爹咬着后槽牙在我后脑勺上甩了一巴掌,“你特么活活就是个土匪!专门克老子来的!”
十七岁的时候,我高二,开始跟着军区大院的几个哥哥一起倒腾买卖。咳,咳,这个大家都懂的,我就不细说了。也是在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保镖。他是我老爹的副官付叔叔家的外甥,也是从部队上退下来的人,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因为手指受过伤,不能再玩枪了。但是拳脚很厉害。
他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他叫付春宁。
春宁。
春暖花开,时日安宁。
“好名字。”靠在我身边的人也有了几分酒意,醉眼迷蒙地叹了口气,“真是好名字。呃,还有一个字跟我的名字是一样的。”
我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微带醉意的脸颊,腻白中透着浅浅的粉色,琥珀色的眼瞳也蒙着一层水膜,细碎的灯光流转其中,亮丽得让人心动。
幼宁,春宁,也不知道我这辈子怎么就跟这个宁字这么有缘分。
“后来呢?”幼宁举着啤酒罐子,笑嘻嘻地看着我,“你是不是看上他了?”
“后来啊……”我沉默了一下。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以前的事情了,乍一听到他这样的问题,心头竟有些恍惚。
“后来他一直跟着我。”我垂眸看着他手里的啤酒罐,一时间有些移不开眼。言幼宁是混血儿,皮肤要比一般人更加白皙,十指修长,形状美好。这是一双没干过粗活的手,细嫩柔软。握在手里,软软的,十分可爱。
与春宁完全不同。
春宁是个当过兵的人,他指腹间长着的厚硬枪茧,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摸得出来。他的手指很长,指节粗大,连指节间的伤疤都蓄满了力量。他是个很安静的人,话很少,眼神沉默温和。总是不声不响地跟在我身后,像一道影子。即使不回头去看,也知道他必然在那里。
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一直是我的影子。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或者正是这个原因,让我在很长的时间里,习惯了他的存在,却也忽视了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