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王爷,请用膳 2267 字 3个月前

第75章 大婚是个力气活

一边儿听莫行云跟自己叨咕宫家夫妻是怎么不甘不愿但又满脸贪婪地拿走那五千两银票的情形,宫晓咏一边挑着燕窝。虽然把燕窝里的杂质挑出来是一个累人的细致活儿,但他觉得这是最近自己做得最轻松最惬意的事情了。

“希望他们真有那个记性。不过就算没有也无所谓,我最近就看出来了,有很多人早就把我的身世打听清楚了。这些,也只是对那些普通百姓的谎言而已。而且我觉得,五千两怎么也不会三四年就用光吧?如果他们长点儿心,别说过一辈子富富有余,买田置地几辈子人也都够了。呃……二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冷血不念亲情?”

莫行云喝着晓咏特别给他泡的大麦茶,叹了口气:“就看他们今日的嘴脸,我便知道不念亲情的人是谁了。你也真是命苦,摊上这样的父亲。原本他也不希望你去孝顺他,这五千两也足够还他生养你的恩情了。”

宫晓咏也请叹了口气。于自己来说,对这家人是无感的,虽然被逼着喝下那碗去根药的时候的确是心里怨恨的。不过等发现了空间和那药无用之后,他便觉得脱离那个家庭是自己的一种福气了。时间一久,根本连他们的模样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他们找来,真的都把这家人给忘记了。不过更多的话他真的不能跟莫行云说,只能调侃道:“苦还当王妃?那还有不苦的人么?”

莫行云砸了咂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幸和不幸其实全看人怎么去分了。你们婚前半个月你得搬回咱本家住。我跟皇上说了,那几天我就不进宫了。反正你们家王爷也不乐意让你学那么多没用的规矩,不如趁机好好研究一下药膳坊的事。”

这个才是宫晓咏最喜欢的话题啊!“嗯!我也这么想。而且我连酒楼的名字都想好了!”当然是上辈子就想好了的。

莫行云好奇:“这么快?是什么?”

宫晓咏道:“就叫亦云庄。你看如何?”

莫行云品了一下:“是你那位神厨师父名字的颠倒?”

对外,这个神厨还是存在的,所以宫晓咏也就自然点了头:“是啊。毕竟是他老人家传授的本领。既然我有出息了,自然想要表达一下。可是他老人家都去世那么久了,我想用这个名字也是一种纪念吧。”实则这是对自己前生和前生家人的纪念。

莫行云想了一会儿,最终点头:“嗯,即便没有这层意思,这名字也的确不错。”

很快,宫晓咏就搬去了莫府。

王爷开始抓心挠肝了。以前他从来不明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什么意思。但他现在算是明白了个透彻。之前跟晓咏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小家伙到这种地步了。可一旦分开,还是半个月不能见一面,这真是出乎意料地精神摧残。

宫晓咏也好不了多少。但是他白天的时候还是很亢奋的。基本上都是跟也是好不容易才能‘休假’的莫太医在一起研究药膳。两个人每天都能琢磨出一两样并且做出来试验一把。这让莫行倧也对此产生了兴趣。虽然他的医术不如二弟,但好歹也是莫家的传人,医药方面的知识可不是普通人能比的。他缺的只是实践的经验,但对药效药性却了如指掌。于是兄弟三人合拍得很,莫行倧也对两个弟弟那个药膳坊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最后决定也掺合一脚。

可一到晚上,小咏子就翻腾来翻腾去也睡不着了。一会儿觉得床不舒服,一会儿觉得被子不够软。半夜醒了就开始琢磨他们家王爷现在是呼呼大睡还是也没睡着啊?如果呼呼大睡那自己不是太不合算了?可是如果跟自己一样睡不着,白天多辛苦啊!总之他就是翻来覆去这么想着,直到再睡着为止。半个月刚过去一半,他这黑眼圈就出现了。

莫大嫂也不好笑这个刚刚认下的小叔子,不过去黑眼圈的法子女人总是比男人有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