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重生之跟风 恋冰轩 1201 字 5个月前

我不敢确定这篇文能否获得青睐,因为,它不是严格上的兽人文。

可是,兽人之所以是这个套路,不是因为有人将这个套路写红了?那么,如果我将这个套路写红了的话,还不是照样有人跟风。

果然,不久之后榜单上有兽人两个字的不少。

流氓兔恭维,“呀,亲爱的,你成了开山鼻祖了。”

是啊,我终于完成了多年前我一直不敢想象的愿望:出书、成为大神、让别的作者跟风,让父母高兴、和刘尹读同一所大学,更为重要的是,有一个爱我的流氓兔。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有预料中的兴奋。哎,果然是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更加珍贵,目标都达成以后,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然,我没落寞多久,因为,接下来我将面临着毕业找工作,也是一件麻烦事,找到一个安稳的工作,才算真正的万事大吉,可以安安心心的和流氓兔过日子了。

不过,我没有以前那么焦虑,一来我教师资格证已经在手,现在一直在学校里代课,校长甚至对我说,等学校有名额的时候,就将我纳入编制,这算对我的肯定,我相信不会等太久;二来,我现在每月网上码字的收入,即使不上班,也足够养活我自己。

这样看起来,未来真的是一片光明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回来了,坐火车好累,结婚好累,哎。

然后,本文,大概快要完结了,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噗,完结有什么好准备的?囧

第六十一章 夫夫合璧 ...

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果然不假,一段时间以后,王小乐竟然自学成材,开口说半山族的语言。

第一个发现的兽人是单烈,当时他正用抱小狗的姿势将王小乐抱在怀里,抚摸他露在空气中的肌肤,并且自我感觉良好的感叹:“好滑啊,就像是剥了皮的野鸡蛋。”

王小乐瞪了他一眼,第一万零一遍的骂:“臭流氓,天天吃本帅哥的豆腐。”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抱怨之后,扭动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王小乐越来越有身为宠物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