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回到明初搞慈善 蜀七 1870 字 3个月前

宋石昭:“臣遵旨。”

吴长青也连忙说:“臣遵旨。”

林渊说道:“先生,你来主编,吴卿做你的副手,你二人当齐心协力,若有拿不准主意的,便来问朕,可好?”

宋石昭露出一个笑容,脸上褶子都挤在了一起。

——

很快,吴长青便来请教林渊了。

“宋相说要废除姬妾。”吴长青不明白,“废除了,他们就能不养小的?”

林渊:“不能。”

吴长青松了口气:“那废了也没意义。”

林渊笑道:“律法上不能有妾,他们愿意养女人那是他们的事,官员抓住一个私下养女人的就革职,百姓不管。”

吴长青懂了,这又是管官的。

当官可真是倒霉。

林渊:“他们要是能瞒住所有人,那也算是本事。”

这条律法的用处是不再保障姬妾的权益,也就是说,她们除了钱以外得不到任何地位,不被社会承认,虽然孩子依旧留有继承权,但她们自己无法靠这个改变自己的自身阶级。

随着社会平定,经济复苏,这一律法可以让很多女性不再选择去做妾。

而官员不能纳妾,私下纳妾被抓住了就要革职。

商人更没有纳妾的资格。

但根除是不可能的,现代没有妾这个说法,但二奶小三也层出不穷。

只要男人有钱,女人想要钱,就禁不住。

可律法不会保护她们。

吴长青又问:“宋先生说,不能有出妻,只能有和离。”

林渊拍了把大腿,笑道:“知朕者,宋石昭是也!”

吴长青:“……”

林渊转头看他:“可有何不明之处?”

吴长青小声说:“但若女子无德,又死不和离如何?”

林渊想了想:“可告官,查明无德属实,有证据,便可判离,同理,女子亦可告官。”

吴长青瞪大眼睛:“这、这……还有,宋相还说,男女婚嫁后,若和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挣财产对半而分……”

林渊哈哈大笑:“宋先生,他简直就是朕肚子里的蛔虫。”

吴长青直接傻了,他没想到林渊竟然是支持宋石昭的。

“这、这怎可?”吴长青急道,“自古以来都是男子在外奔波忙碌,女子只侍弄家里,和离后送回嫁妆已是仁至义尽,竟还有对半而分?”

林渊想了想:“那就把嫁妆加上,一起对半分。”

吴长青木了。

林渊举例道:“想想你女儿若出嫁,被夫家厌弃休妻,名声坏了,再嫁不出去,你把她接回家住也可,但你死后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