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罗平朝审判长说;“我问完了。”

轮到被告律师问话,孙敏芝的律师问;“你看到被告孙敏芝几点从水房经过?”

“大概六点半左右。”

“你在回忆一下,被告孙敏芝几点离开。”

“七点,不到七点。”

“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不到七点钟。”

“走廊座钟响了报时,我知道七点了。”

“就是说被告走后,座钟报时七点整?”

“是”

“被告走后多久,你听见七点报时?”

“刚离开。”

两个证人的证词时间上有出入。

前一个证人女生提供的证词,无法提供准确的时间,女佣只对被告离开时的时间大致确定,所以,两人证词时间上的误差,警察断案的合理范围之内。

接下来警方法医出庭,又出示化验结果,说;“可以确定死者乃死于氰.化钾中毒,死者喝水的杯子里有残留的氰.化钾,杯盖留有凶手指纹,经过比对,指纹乃是被告孙敏芝的指纹。

法医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突然传来孙敏芝激动地大喊,“有人陷害我,我没有投.毒。”

审判长严肃地警告道;“被告注意你的情绪。”

孙敏芝的律师安抚地示意,“被告孙敏芝,冷静,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孙敏芝渐渐安静下来,律师问:“你回宿舍取东西,碰过宿舍里别的东西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