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雁珊沉声道:“你知道我对佛罗伽西亚平民的感觉吗?”
赵剑平摇了摇头,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辈子也别指望能追上凌雁珊的思维节奏,更不要试图去了解这个年龄比他要小上十几岁的女孩子,内心的真正想法。
凌雁珊站在他们租用的房间里,透过用防弹玻璃做成的窗户,凝望着大街上那一幕幕用血与火融绘成的画面,她一字一字的道:“怜其不幸,怒其不争!”
“巴那加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标,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用人体炸弹袭击平民,他们制造出一系列血腥事件,靠拨种族仇恨来招兵买马,就连那些为他效忠献身的追随者的女人也不放过,还利用她们成立了‘黑寡妇’敢死队。在佛罗伽西亚,谁不知道‘怒狮’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谁又不知道巴那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愿意有人和巴那加合作,向他出卖军事情报,出卖军火,甚至是联手合作!否则的话,以巴那加手下那批乌合之众的作战能力,又怎么可能和佛罗伽西亚正规军队对抗十年之久?!”
说到这里,凌雁珊的脸上已经满是讥讽的笑容,“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与虎谋皮也就算了,当阿普那达的市民发现巴那加已经打进阿普那达,整个城市都爆发了激烈战斗的时候,这些平民如果愿意携助政府军奋起反抗,这个城市也未必就一会定沦陷。可是结果呢,这些平民全部选择了逆来顺受,他们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也加入到‘怒狮’叛军打砸烧抢的队伍里。赵剑平,你能猜到他们当时的想法吗?”
赵剑平思索了半天,才回答道:“他们大概认为,自己逆来顺受做一个顺民,就能安然无恙吧,毕竟‘怒狮’组织也是人,他们更希望占领的是一个人口从多,充满活力的城市。至于趁火打劫,我想这种事情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缺乏这种生活在最底层,对社会对政府心存不满,早就想找机会发泄一下,并趁机捞点油水的人物吧?”
凌雁珊摇了摇头,“你说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忽略了形成这种局面的本质。”
“打个简单的比方吧,如果说巴那加带领的‘怒狮’组织,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强盗的话,以‘自由、民主’为主色调,行事温和的现任佛罗伽西亚政府,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赵剑平你说说看,强盗想要打劫身上带着大量现钞的绅士,两个人大打出手,那些路过的旁观者,会支持哪一个?”
看到赵剑平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凌雁珊断然道:“那些旁观者,绝大部分会做出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两眼一闭,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直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自己没事,管他谁死谁活?选择这个方式的人,绝对占了大多数!”
赵剑平暗中点了点头,这的确是绝大部分人,面对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而做出的反应。
“而还有一部分人,他们非但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反而会冲上去,帮助那个强盗去进攻绅士。”
凌雁珊冷笑道:“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帮助绅士去攻击强盗是危险的,不但因为强盗手里有刀,更因为强盗心狠手辣,如果最后还是强盗获胜的话,不但那个绅士性命难保,就连他们这些人也同样会一起完蛋。但是他们去帮助强盗打倒绅士的话,强盗胜利了一高兴,说不定还能让他们分上一杯羹,得到一点甜头;就算是是绅士获得胜利,那个绅士对他们的行为会很生气,但他毕竟是一个绅士而不是穷凶极恶的强盗,最多也只是口头上教育他们几句,最终还会挥手放过他们。”
赵剑平瞪大了眼睛,脱口道:“欺善怕恶?!”
“对,一语中的!”
凌雁珊沉声道:“欺善怕恶是生物在进化中,为了适应大自然的规律,有效让自己的种族繁衍生存,而拥有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恐怖份子就是利用了人类这种欺善怕恶的特性,才能为所欲为。我想追随在这些所谓‘领袖’身边的人,彻底被宗教洗脑的,愿意为领袖献身的狂热的份子只是极少一部分,绝大多数成员,还是欺善怕恶的家伙吧!”
“战侠歌带领了十万民兵,对有足足八千名‘怒狮’组织军人防御的阵地,发起了最疯狂的进攻,按照军事常识来推断,他们就算人数再多一倍,也无法攻陷用铁丝钢、雷场、机枪组成的纵深防御网,可是他们却成功了。就是因为,那些因为欺善怕恶才凝聚在巴那加身边的人,发现了一批比巴那加更狠,更疯狂,更敢拼命的人!当他们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状,见识了那批早已经生无可恋的难民,最疯狂血腥的一面后,就是因为他们欺善怕恶的自我保护本能驱使,他们才撤离了阵地,把通向阿普那达的路,拱手让给了战侠歌和他率领的那批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