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知识产权”成了热得炙手的话题。由这话题衍射到作家队伍,那说法便是书的盗版。
这是很新的名词了,我们老祖宗写的史书里头没有。其实就我而言,应该是极度憎恶痛恨盗版商的。我的社会身份里头就有保护作家权益这一条责任,我的书在市场上也很有点卖相,盗版商不纳税,这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给我付稿酬,也是亵渎了我的劳动,我兜里也少了不少(肯定是天文数字)“铜”。然而“应该”是应该,我极少对此提出批评。今年在北京,开,一家报纸请我给编辑们讲讲。有人提了这个问题,我答:“对于盗版,我的心理和感情是复杂微妙的。”
倘说“盗版好”,我不敢。它违法,二月河你敢说它好?你不是和法律对着干?我没有这个胆。我自己是盗版的深受损者,倘若心里还夸盗版,那我就需要看心理病的了。
然而我对盗版商恨不起来。且是,我对我的同行高张义帜大肆挞伐,声色俱厉,激切陈词……征讨盗版,“窃以为……”不能理解。我的心理阴暗到这种程度,看到这类激烈文章,坐在沙发上掩口而笑。
我说“阴暗”许是真的。盗版与“强盗”、“盗窃”同族。我不恨,还不够阴暗吗?
我的书早就被盗版盯住了。1990年前后吧,出版社在南京做了个调查,仅《康熙大帝》一书就有八种盗版本。从那时过来这多年,也是“与时俱进”愈演愈烈。有人问我这些年受损若何,我粗作估计“大概两千万吧……”哇!两千万呢!
如若躺在被窝里想:我可以在南阳滨河路边修一座大型别墅,买三辆汽车吧,一辆自己坐,两辆接送客人机动使用,三个司机兼做仆人,再要一个女秘书,当然还得请个保镖,谁的武功好呢……这么着想,一觉醒来,发现原来还是那个二月河,他的本名叫凌解放!妈的……就像《渔夫和金鱼》那首诗里的老太婆,跟前仍是那个洗衣盆;又像萨克雷的《名利场》里头的蓓基,身前只剩了个小卖摊……这么着,非发疯了不可。我看有的同仁,提起盗版那种憎恨,那样声嘶力竭,歇斯底里,气急败坏……心里很是不怀好意:是不是君子刚刚做了个什么梦?
前年春节,有一位陌生人到我家来,直称“我是盗您的书的,我……想送您一点……钱吧……”我说:“我不问你名字。咱们各奔前程,各安天命吧。钱是决不能收你一分的。”这是盗得不好意思了。也许是见我被人偷了也不骂,更“不好意思”了,来找我找一找他的心理平衡。但不论怎样,他算一个“盗亦有道”的人。
其实我的心思也很简单,盗版书对穷读者有利。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事我原本不晓得的,十年前吧,第一次碰到盗版我的《康熙大帝》,一问价,是原版的三成。我当时真大吃一惊,这件事让我想了“良久”。我知道了,出版社付给我千字三十元的“优惠稿费”是个什么含义,知道了书的利润,也知道了“三成”里头也还有赚头。现在的下岗工人是什么境遇?两年前听一位工人讲,他们是“三线厂”,在深山农村,过去是农民来偷工厂的设备卖铜铁。现在农民告工厂,说工人把他们地里的菜根都偷吃光了。还有一个真故事,一个双下岗工人家,妈妈带孩子买菜,腰包里只有两元五角钱,买完菜还剩五角钱,小孩子闹着要吃猪头肉,妈妈把最后的五角钱掏出来,卖猪头肉的说:“五角钱的肉怎么称?别处买去。”妈妈为难,孩子哭得很凶,卖肉的知道了也掉泪,说:“我不要钱,给孩子割点吧……”还有一个警察,抓到一个小偷。小偷说我穷,因为下岗了……警察带他到他家看,家徒四壁,冷落锅里,煮着一锅绝无粮油的野菜。警察摆手放人,当下就默然离去……
一套书是几何钱?我的一套文集,便宜点的版是二百多元,软精装、硬精装、豪华版本、带木箱精装是三百多、四百多、五百多、七百多元不等。我不讲上面这些极端的例子,就是一般下岗工人,贩夫走卒,推车卖浆者……花三成的钱买一套回去看看你的书,我不好意思剥夺掉他的这一点权利。
从这一点上说,我以为我的心理还是健康光明的。三百多年前在一个严冬,蒲松龄停住了笔,在他的绰然堂窗前端坐而逝。他没有见过他的《聊斋志异》“版本”。二百多年前曹雪芹两个儿子死于天花,悲苦困顿中“泪尽而逝”,他也没见到他的《红楼梦》版本,更遑论什么“版税”、“稿费”!二月河何人?你们“那众位”何人?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凡是讨伐盗版书的,我看都是有版可盗的,这也是吾国国情,除了盗版,还有多少泼天大事,极令人头痛的混账事?这件事比起来,不是什么了不得的。
但盗版确实在“盗”,确实损了国家税收及版权规矩,算是损公肥己的劣行……这么麻烦的事,我想不透,感情又这么复杂,不听,不问,不管算了,请社会学家和政治家来伤脑筋吧。
这些年,“知识产权”成了热得炙手的话题。由这话题衍射到作家队伍,那说法便是书的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