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风套上潜水服离开潜艇的时候,加尼他们都觉得非常奇怪。【无弹窗】莫风既没有带钩索之类的攀缘工具,也没有带什么防身的枪械,而且他走的时候带着轻松的笑容,仿佛是去赴一位风流贵夫人的晚宴。
难道他就打算这样大白天找上门去,直接走到地方以后按门铃吗?
莫风没有对任何人交代任何话,他心里很清楚,如果对方是浪侠东青的话,这些朋友去了也不够看的。
于是他就象任何一个普通的游客一样,负着手,施施然的顺着石阶,一边玩赏着周遭的景色,一边向古堡走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他。
那是一个身高在一百九十公分以上的彪形大汉,长着一大蓬粗犷的近乎华丽的虬髯大胡,方正齐整的五官,一双虎目精光四溢。在微凉的海风之中,他肆无忌惮的赤精着上身,露出令人目眩的虬结的肌肉,古铜色的肌肤上伤痕累累,每一道疤痕仿佛都是一段值得炫耀的英雄传奇。
他坐在一个矮矮的石墩上,面前放着一个石桌,桌子对面还摆着另一个石墩——这副石桌石凳一看就知道是空运来的,因为它们是典型的中式的东西,外表古朴,跟周围纯欧式的建筑非常不搭调,显得鹤立鸡群,别树一帜。
桌子上摆着一大坛酒,两个粗瓷大碗,一大包牛皮纸垫着的熟食,有肥有瘦,远远的看象是什么肉类。
他笑起来的声音特别大,特别豪爽,令人胸襟为之一快。
“来了。坐,喝酒!”他随口招呼正从石阶上缓步而上的莫风,一边摆开了两个酒碗,拍开了酒坛的泥封,那神情,仿佛在自家庭院的桂花树下正准备跟多年不见的老友把酒言欢。
莫风大大方方的在他对面坐下,拿起酒碗喝了口酒,抓起一块肉就吃。酒肉到口,莫风刚嚼了两口,不禁把节奏慢了下来细细品咂。
肉是乳猪的猪头肉倒也不希奇,但是酱肉用的却是新鲜的南美野蜂的蜂窝炼化的浆,甜香不腻;而酒,是地道的二十年陈的山西汾酒;再仔细一看,盛酒用的碗像极了粗瓷,但触手生温,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古玉整块掏空了之后雕琢而成的。
莫风非常喜欢他享受生活的这种态度,一个在物质上如此细腻的人,即使外表再粗犷豪放,内心也一定纤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