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莘烛的火焰能够灼烧万物,抹去魔气并不困难,问题只在于人类太弱小,体魄不够强壮。

他不光能烧掉魔气,还能吞噬引起魔气共鸣的人类。

莘烛搓额头:“我也做个平安符?”

闫幽玖一怔,想到貔貅宝宝做平安符的步骤,坚决不同意:“不可以。”

他家小烛的头发是属于他的,绝对不给别人摸。

莘烛红着双腮瞪他一眼。

什么属于。

心底有那么点愉悦,莘大佬道:“那就试着找载体吧。”

最轻松是摁个火焰纹印,摁纹印等同于电脑设置了防火墙,拥有一层神火保护,可百邪不侵。

就像供奉他的丁家一家,就不可能受到魔气的蛊惑,产生可怕的念头。

闫幽玖心疼地撸了个毛:“别想那么多,嗯?”

莘烛瞥他一眼。

大泉山是他的地盘,他的确不喜欢管闲事,但他记得人类有个成语叫“唇亡齿寒”。

他挺喜欢不收税的炎黄的,文部长也不错,并不希望它动荡。

一个国家不稳定不安全,游乐园就没有钱可以赚了。

闫幽玖忍俊不禁:“怕没有游客?”

是。莘烛颔首。

第二天一早,莘烛刚打开卧室门,就被眼前蹲着的一头巨大的黑狗唬了一跳。

闫幽玖无奈地拍拍它三个脑袋:“这家伙……”

昨天他揪掉鸟人的翅膀,随手将这只被控制的、遭受酷刑的狗放了。

然后长相凶悍、有着仨脑袋的大狗认主一般跟了一路,闫幽玖化作银龙跨越海洋还当甩下它了。

没想到一早上起来,他就被吓着了,这狗浑身湿漉漉的蹲在门口,估计游了一晚上。

莘烛呆了呆:“从飞鸽国游过来?”

很有毅力。

闫幽玖苦笑着点头:“我估计是的,他身上还有海水。”

莘烛双眸发亮,颇为赞赏地道:“小狗子嗅觉灵敏,不知和饕餮比怎么样?”

大狗一身黑色短毛,短毛坚硬根根倒立,活像个刺猬。

它最中间的头额间有一抹白。

莘烛打量两眼,催促闫幽玖:“他认你为主了吗?你走两步我瞧瞧。”

闫幽玖笑着走了几步。

三头犬默默地凝视闫幽玖,视线专注只有他一个。见人离开视线忙站起来,迈开步伐跟了上去。

巨狗离开原地,莘烛才发现它的肚皮受了很重的伤,已经将地毯染红了一片。

莘烛招手:“让牧师给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