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圣旨走到这儿,终于可以往下走了。
过了知制诰这一关,下一步就是,起草好的圣旨便可进呈官家,御画、录黄,行下。
其实就是皇帝签字画押,抄送下发。这里是官家的职责,当然没问题。
可是,别以为这就完事儿了,这是下发,而非颁发。
下发到哪儿?
当然还有下一道坎儿,那就是发中书舍人手里。
但是,中书舍人在拗相公开始折腾之前是“奉职官”,也就是虚职,不管事儿。
所以,一般下发到昭文馆(翰林院)手里,要昭文馆大学士“宣行”方可生效。
“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只要“内相”认为诏书不当,他是有权拒绝,“署敕行下”。
就是拒绝在录黄上签名,驳回诏书。
这就是为什么大宋的内相一般都由首相兼任的原因,其权力的主要体现就在这里。
那要是这道坎也过了呢?内相签字,书行通过,则是诏书又会进入下一道程序,发至门下省给事中。
也就是又回到了草拟旨意的给事中归班手里,如果他要是觉得不妥,可以再一次驳回。
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毕竟是他拟的旨,一般不会驳回。
这也就是为什么赵祯让给事中归班兼任知制诰的原因,大宋官冗制繁,让宰相兼内相,让给事中归班兼知制诰,是尽量在简化程序。
如果给事中审核通过,即“书读”通过,还需要门下省长官(还是给事中归班)签名。
然后
然后还没完!
在以上所有的流程之中,必须有首相,辄就是同平章事的签名。
如果负责“宣行”的内相不是同平章事,如果掌管“书行”的是参知政事,那么这道绕了好几圈的圣旨,也必须到首相手里过一遍,他签了名,圣旨才算正式生效。
回头再看看,一道以皇帝名义颁发的圣旨,从庭议到草拟,再到御画、录黄、下行、宣行、书行、读行、宰相签画
如果不是政事堂一官多职,把各职能分摊开,那旨意就要途经百官皇帝知制诰皇帝内相参知政事给事中归班同平章事,把东府所有的相公转一个遍才算生效。
从这个流程来看,皇帝的分量占了多少?士大夫的分量又占了多少!?
每一步,每一个士大夫要是稍不高兴,那这旨也就颁不成了
何为共治,其意自明。
那么,皇帝的这个旨意颁布实施就板上钉钉了吗?
没有,还有一道坎儿把皇权卡的死死的台谏!
大宋的台谏可不光是放炮的,在法律上,台谏有论列政令得失、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
但凡“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
还记得那个石安石费了九年二虎之力,灭了三个知制诰才扶上去的李定吧?
给他升职的诏书确实顺利颁布了,李定也如愿当上了监察御史,可是,别的御史不干啊,一帮人以李定拒绝为母亲丁忧为由,集中炮火一通滥炸,生生把拗相公和神宗立起来的改革新人给灭了。
大宋政体的根本在于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