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要不是变成人走路太累,他都想变成人的样子和常盛一起去镇上赶集了!

第14章 进城

今日起得晚了,常盛没能坐上村人的牛车,幸好常山村离县城不远,常盛脚程快,半个时辰就走到了城门口。

把斗笠摘下,常盛抹了把脸上的汗。他现在身强体健,走远路并不觉得累,就是太不方便了,有机会得弄匹马来。

今日是赶集的日子,有不少周边村子的那户人家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去西市卖。西市住的都是普通百姓,每逢集市日都会拖家带口上街逛逛,整条街上充斥着买东西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笑声,十分热闹。

常盛要去的是与西市相对的东市。东市住的大多是富户,酒楼、客栈、银楼、书坊等都集中在东市。

常盛买的是野物,很多富贵人家对常见的鸡鸭鱼肉已经失去兴趣,反而对各种野味颇为青睐,所以常盛没有去酒楼,而是直接往那些门口了摆放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的大户人家的后门走去。

用力敲了敲门,片刻后有小厮来开门:“谁啊?”

常盛说明来意,把背篓放下,那野鸡扑棱着翅膀咕咕直叫。小厮看了两眼,让常盛等着,他去叫人。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体面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见常盛:“哟,真是活的?”

常盛把野鸡提起来,正想说这野鸡挺肥的,谁想他一提起野鸡就看到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缩在他逮的野兔旁边。

常盛:“……”

被野鸡踩了几脚的白图图:“……”

皱了皱眉,常盛捏住白图图的后颈把他提起,然后塞进怀里。

中年男人问:“这小兔子不卖?”

“不卖。”常盛把野兔提起,“大兔子要不?”

“都要了。”中年男人让小厮提着野鸡野兔,给了常盛一两多银子,“下回若有野物大可都送到我们王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