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养盆栽?”庄景澄问道。

秋荀的喜好显然与同龄人不太相符,不论是家中陈设还是他自己的行事作风,看上去都过于老成。如果不知道秋荀向来都是一个人住,庄景澄甚至以为自己到了秋荀父母的家中。

“我还喜欢养猫,但是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钱,秋荀心道。

因为已经死过一次,所以秋荀知道生命的伟大与可贵。他喜欢养花花草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当照料起这些植被的时候,秋荀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

陈子书不喜欢动物,因此与他交往的时候秋荀不能养猫,也没时间养。可是如今的秋荀已经给自己立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有事业,要有家庭,要有猫!

前两个目标他正在奋斗中,最后一个目标倒很容易达成。秋荀在卧室藏了个小金库,里面放着五千块钱,那是他最后的一点家底儿了,只够养活自己的,因此秋荀决定,在拿到海棠花歌曲发售的个人薪资之后,他一定要用这笔钱养只猫!

秋荀的态度很坚决,就算以后没有时间,他雇人照料也要养!

——

秋荀的手艺和他说的一样很不错,庄景澄是个吃东西很挑剔的人,但他只尝了一口,便被这种味道所征服。见庄景澄的筷子没停过,秋荀知道他这是吃得很满意,一时间仰起下巴骄傲地笑了笑,并用公筷往庄景澄的碗里夹了一条炸鱼,试图拉近自己与庄景澄之间的关系。“能吃鱼吗?尝尝这个,我妈教我的秘制做法,外酥里嫩口感特别不错。”

看着碗里的这条炸鱼,庄景澄顿了顿,他在小时候被鱼刺卡到过嗓子,因为不会挑刺,为了避免再次被卡到,庄景澄彻底远离了鱼肉,尤其是在应酬当中,会更加的小心。

可实际上庄景澄还是挺喜欢吃鱼肉的,但那种没有精心挑过刺的鱼肉,庄景澄还是会习惯性地选择拒绝。可秋荀做的这道炸鱼似乎很不一样,或许也与他太长时间都没有吃鱼有关,那种香酥气息闻得庄景澄舌头底下直流口水,就在他正纠结这条炸鱼是吃还是不吃的时候,一双筷子出现在庄景澄眼底,夹起他碗里那条炸鱼就要拿走。

发现庄景澄的异样,秋荀心里也起了犹豫。

——是不是夹错了?庄景澄讨厌鱼肉?或者他不喜欢被人夹菜?

秋荀后悔了,心里暗骂自己手欠,一见到自己的厨艺被别人接受,就忍不住飘起来了。

“那个,你不喜欢吃鱼?那我夹回来吧,真不好意思啊。”说着,秋荀持起公筷,刚要把自己放进庄景澄碗里的那条炸鱼夹走,就被庄景澄夹住了筷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