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蛋崽朝他挥舞着胖触角。
爸爸再见!
爸爸明天见!
爸爸天天见!
“才不要和他天天见。”阿木达小声反驳。
小蛋崽扭着胖嘟嘟的触角,偷偷笑。
总裁先生勾了勾唇。
喜欢到了心坎里。
是的,就是喜欢。
如果倒退回结婚前的那一天,阿木达问他,为什么要和他结婚,萧锦程可以肯定地告诉他,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也不是为了负责任,而是因为单纯地喜欢这只小呆鸟。
只喜欢他。
舞台上的他耀眼到让人心惊。
精打细算的他又可爱到让人心疼。
他会耐心地和小蛋崽说话,明明自己都不认识多少字,还是努力给他念睡前故事。
他会在清晨采一朵小野花插在窗台上,给来往的女佣看;还会把自己掉的毛毛收集起来,不给管家添麻烦。
城堡里,没人不喜欢他。
遇到阿木达之前,萧锦程从没想过自己还能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生活。
他从小就与众不同,长辈理解不了他的特殊,同伴跟不上他的脚步,三个弟弟虽然很亲,他们还是有自己的生活。
原本以为一辈子就这样过下去了,没想到会突然飞来一只小青鸟。
回想起第一次见面,这只小鸟自作聪明地飞进他的办公室,一本正经地跟他谈条件,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卖了个干净……还不自知。
那是第一次,萧锦程见到透明得像一张玻璃纸的人。
其实,早在那个时候,这只小呆鸟就已经飞进了他的心里。
喜欢他。
要和他一起养小鸟。
不是因为那场意外,不是因为责任,而是因为喜欢。
得出这个结论的那一刻,心里有种无法形容的畅快。
这就说明,这个决定是对的。
萧锦程站在车边,目送自家小鸟走进宿舍。
那一小撮cp粉眼睁睁看着,愣是脑补出十万字小甜文。
——果然有情况吧?
——显然不是普通保镖!
——这对cp我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