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百鬼鉴 点天灯 1587 字 4个月前

幸亏自己是个捕快,还有衙门睡,否则现在要去跟那些乞丐们挤破庙了。

“那我走了啊。”

“你把我害成这鬼样子还想走?”

穷鬼叹了口气,“那没办法,我若继续跟着你,你这辈子会越过越惨,一辈子都不会有财运……”

话音未落,已不见阙辛眼的身影。

“唉……现在的人啊……”穷鬼摇摇头,叹息地寻找下个倒霉蛋。

因为家底殷实的缘故,阙辛眼从未在衙门里睡过,他有时回家,有时在附近客栈休息,他还在衙门附近买了间房,可惜那间房今天中午变成别人的了。

衙门里的人都保持沉默,没有嘘寒问暖,也有出口嘲讽,他走进衙门分给他的房间。

本以为空荡荡、布满灰尘的床上铺好了被子,地拖得干干净净,桌子上甚至还有个饭盒!

嗯?

自己这是遇到田螺姑娘了?

“我就知道你会过来住,提前帮你收拾好了。”不知何时过来的验尸官走了进来,从袖口掏出一个荷包给他,“你不适合当捕快,还是继承家业学商为好,这是我全部的积蓄,先借你用着,利益一天一翻,等你赚了钱记得还。”

阙辛眼简直感动地要冒鼻涕泡。

自己幼时梦想是当大侠,被爹娘哄着真以为自己多大本事,为了不让自己离家出走去找什么武功秘籍,爹爹花钱在衙门给自己找了个捕快当当。

可是捕快日常不过是抓抓小毛贼,逮上树下不来的猫,他一个含金钥匙出生的小少爷那肯干这些,不仅如此,他还有些瞧不起平民百姓,那么辛苦活着赚的那么一点钱还不够他请一次客。

再后来,他认识了验尸官,他没有官品,但县太爷把他当神仙供着,出得俸禄也多,毕竟验尸这种事是要跟死人打交道的,临近几个县城就他一人会验尸,自己管辖之地出了事儿还得请他去。

说实话,阙辛眼是打心底佩服他的,只是他为人冷淡,自己请客他从不去。他不去,自己还得跟着他,他所到的现场都是凶杀之地,可比自己平日里抓贼刺激多了。

他这人待别人都是温和如春风,对自己则尽是呵斥之意,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居然肯将积蓄交给自己用。

“多谢你,”他抽了抽鼻子说,“我这就跟县令大人说,明日去就去弄点东西卖。”

他还有债要还,还有家人要养,靠捕快的拿点俸禄根本不成,唯有赌一把去经商才有出路。

“好。”

次日林梓就要离开了,再待下去恐怕还会有雪,还是早些离去为好。

马车驾驶过街,小才兴奋地挑开帘子往外看,林梓也瞅了一眼,一瞅不要紧,那个捕快居然在摆摊卖红薯!

何槐扯了扯驾绳,马车很快停下,他下了车,跑捕快摊前买了三个红薯回来。

“嘶,我跟你们讲,那个奸商一个红薯要六个铜板呢!咱们那里的红薯都没人吃!大部分用来喂猪!”

林梓尝了尝,贵是贵了些,还味道还不错,挺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