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郁华露出一个几不可查的笑容。

桓子虚见势不妙:“不是,我要做幕……”

“后”字还没说出来,郁华就抢先打断了他的话:“如果出镜,就不是销售经理了,而是网红带货,这倒是与我们的理念吻合。你本身就是一件商品,我们会为你提供人设、剧本、台词,用我公司资源将你捧红,你只是我公司包装出来的‘产品’,你所创造的价值背后有所有人的心血,我们会给你提成。”

说话间,郁华拿过电脑,打出一份不比原落日好多少的合同,底薪1500+提成,包吃(方便面)住(工作室),基本没有人身自由,合同期五年内完全不能反抗,连脸都不属于自己的合同,因为桓子虚的脸也是公司包装出来的商品。

桓子虚沉默地看着这份连肖像权都不属于自己的合同,读作“雇佣合同”,写作“奴隶契约”。

“这合同……”连宇凡觉得有点苛刻。

郁华道:“我们用资源培养出一个有大量粉丝的网红,难道不应该保证自己的利益吗?桓子虚未来爆火的前提是,前期他要吸甄黎和原落日热度的血,我们不配拿这么多的分成吗?万一爆火后跑了怎么办?我可不想被人背叛。”

“背叛”二字戳中连宇凡的内心,他想起桓子虚在基地内试图洗脑守护者的表现,以及肖局长对他的防备,忽然觉得郁华说得对,是该双管齐下,限制桓子虚。

桓子虚是把锋利的刀,好刀才需要好鞘,免得弑主。

于是连宇凡把合同递给桓子虚,认同道:“签吧。”

桓子虚:“……”

好个连宇凡,进门前还护着他,表示愿意帮他和郁华抗争,现在转头和郁华一起对付他!

封魁在守护者手中,连宇凡才是真正能制约他的人。但这份合约是郁华制定的,签下后,等于他已经处在郁华制定的规则中,处处受制。

桓子虚抖着手签下名字时,原落日抱着洗过澡的哈士奇走出来。

原落日口中道:“哈经理太能闹了,眼镜被它甩得都是水。”

原落日摘下眼镜想用衣服擦干水珠,忽然四周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天黑了还是我瞎了?”原落日有些恐慌地说。